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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负面教育中尊重的在场
引用本文:董吉贺.论负面教育中尊重的在场[J].山东教育科研,2013(23):9-11,62.
作者姓名:董吉贺
作者单位:山东女子学院教育学院
基金项目:2012年山东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负面教育当代价值的伦理学反思”(项目编号:J12WH84)成果.
摘    要:负面教育的手段常常被怀疑丧失了对儿童基本的尊重。然而,尊重不只有肯定的方式,因为肯定的方式所表达的可能是对儿童、对教育的不负责任。负面教育的手段如约束、批评、惩罚等手段是一种要求,这种要求是以“不得做某事”的方式提出的,它和尊重并不矛盾。负面教育最为直接、最为重要的目的就是改善有着不当行为的儿童自身。将儿童作为目的,本身就是一种尊重。负面教育的实施不是让儿童的境况变得更糟糕,而是在于让他从过错行为的后果中摆脱出来。

关 键 词:负面教育  正当性  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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