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负面教育中尊重的在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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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董吉贺.论负面教育中尊重的在场[J].山东教育科研,2013(23):9-11,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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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董吉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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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女子学院教育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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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2年山东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负面教育当代价值的伦理学反思”(项目编号:J12WH84)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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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负面教育的手段常常被怀疑丧失了对儿童基本的尊重。然而,尊重不只有肯定的方式,因为肯定的方式所表达的可能是对儿童、对教育的不负责任。负面教育的手段如约束、批评、惩罚等手段是一种要求,这种要求是以“不得做某事”的方式提出的,它和尊重并不矛盾。负面教育最为直接、最为重要的目的就是改善有着不当行为的儿童自身。将儿童作为目的,本身就是一种尊重。负面教育的实施不是让儿童的境况变得更糟糕,而是在于让他从过错行为的后果中摆脱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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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负面教育 正当性 尊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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