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课程计划》的若干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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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立.关于《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课程计划》的若干说明[J].课程.教材.教法,199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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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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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家教委基础教育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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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85年5月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公布之后,小平同志就指出:“现在纲领有了,蓝图有了,关键是真正的重视,扎扎实实地抓,组织施工。”根据小平同志的指示,国家教委立即着手组织全面施工。义务教育阶段的课程、教材改革就是其中一项比较复杂的系统工程。这项工程包括重新制订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计划、编写各科教学大纲和各种教材三项内容。整个工程分为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的编制、整体试验和修改定稿三个阶段。这项工程自1985年起历时七年,现已接近尾声。新的教学计划更名为《九年义务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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