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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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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司股东派生诉讼和解有利于减少诉讼成本、维持公司法律关系稳定。但股东派生诉讼作为特殊的代位诉讼,原告股东和被告及公司自身在诉讼中的处分权、和解权要受到一定的限制。股东派生诉讼的和解要通知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有权提出反对意见。原告股东与被告的和解协议经过法院批准生效后,具有终止诉讼的作用,但公司与被告间的和解协议不影响派生诉讼的进行。  相似文献   

2.
在股东派生诉讼中,原告股东虽非诉讼标的的直接义务主体,但在实质上,基于其股东权却与诉讼标的有着难以割舍的利害关系。股东派生诉讼提起权是股东权的实现形式之一,其程序法法理在于股东原告资格的取得实源于法律的规定,法律承认原告股东对派生诉讼具有诉的利益,突破了传统当事人的范畴,直接由法律予以授权。  相似文献   

3.
通过对国外两种立法模式的比较,阐析了现代公司法承认并宽松适用股东派生诉讼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构架我国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的若干立法设想,即原告主体资格及其限制、被告范围及责任事由以及公司在诉讼中的地位。  相似文献   

4.
从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看,对股东派生诉讼的规定,无论实体法还是程序法上基本是一片空白。我国在设计股东派生诉讼制度时,应本着保护股东权益的理念,遵循鼓励正当诉讼与制约不正当诉讼相兼顾的原则,明确界定原、被告的范围及公司在诉讼中的地位。  相似文献   

5.
从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看,对股东派生诉讼的规定,无论实体法还是程序法上基本是一片空白.我国在设计股东派生诉讼制度时,应本着保护股东权益的理念,遵循鼓励正当诉讼与制约不正当诉讼相兼顾的原则,明确界定原、被告的范围及公司在诉讼中的地位.  相似文献   

6.
股东派生诉讼是公司法赋予公司股东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我国公司法2005年修正后增加了派生诉讼的相关规定,该规定在原告股东的资格、被告的范围和诉讼的前置程序等方面既充分吸取了其他国家的优点,又具有中国特色,但我国新公司法对派生诉讼原告的范围规定较窄,对诉讼时效、诉讼中止和举证责任等方面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目前应主要通过司法解释的形式逐步补充和完善,在民事诉讼法修改时也需增加派生诉讼的相关制度性规定。  相似文献   

7.
农村集体成员派生诉讼对于农民集体财产权益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集体成员提起派生诉讼,以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的负责人怠于行使其对集体财产的忠实义务和善管义务为条件。派生诉讼的原告须具有本集体成员资格,并与诉请事项具有利害关系。派生诉讼中的被告为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的负责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负责人也可列入被告范围。原告胜诉的,可要求集体对其支付的必要费用予以补偿;原告败诉的,应对被告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但以原告恶意诉讼为限。  相似文献   

8.
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理论基础是股东的共益权.该项法律制度的建立对于切实维护国家权益、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强化公司治理结构等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公司法所确立的此项法律制度存在着股东代表诉讼激励机制缺失、被告范围规定过窄等缺陷.为此,需通过合理补偿诉讼费用适当降低股东代表诉讼的案件受理费、合理设立前置程序、科学界定公司在诉讼中的地位以及发挥法庭在派生诉讼中的积极职能等,进一步完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9.
股东派生诉讼是小股东维护自身利益的重要的救济方式。我国对此没有立法,小股东利益无法得到救济。引入股东派生诉讼必须修改民事诉讼法中原告和第三人的概念,并对原告资格、内部穷尽原则、诉讼费用担保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  相似文献   

10.
股东派生诉讼作为拯救公司内部救济失灵的措施,对减少代理成本、保护公司利益具有积极意义。我国公司法中股东派生诉讼前置程序的设置可以平衡各博弈主体的利益关系,但是其制度设计囿于缺乏具体的裁判规则,并不能在防止决策权力滥用和实现商业决策效率之间找到最优解。在股东派生诉讼的制度设计上,应当形成一个利益平衡链条,由商业判断规则充当稳定器,在股东派生诉讼诉前端的前置程序和诉讼中端的独立审查委员会终止诉讼请求机制中发挥作用,以审查独立性为核心,而不介入商业决策实质和内容的审查,通过对公司博弈主体的利益平衡,更有效地监督公司治理,并最大限度地维护公司利益。  相似文献   

11.
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角度,在我国建立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有利于减少和消除大股东和中小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有利于减少和消除股东和经营管理层之间的利益冲突,从而达到公司治理结构的平衡与完善。从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构成要件的角度,探讨了股东同时所有股份原则,股东持股期间和持股比例,股东代表诉讼的被告范围和前置程序,公司在股东代表诉讼中的地位等问题。认为股东人格和公司人格应适当分离。  相似文献   

12.
目前,我国已经允许股东因公司利益受到控制股东或高级管理人员不当行为侵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种形式的诉讼,在公司法律制度上称为股东派生诉讼制度。文章主要对建立股东派生诉讼制度进行初步的探讨,以为维护股东利益提供理论上的支持。  相似文献   

13.
股东派生诉讼作为衡平公司效率和保障小股东诉求博弈的产物,往往缺失超越利益纠葛的监督机制。在经济迅变的当下,世界多国以立法的方式在股东派生诉讼中设置了法院的司法审查程序,虽然我国《公司法》引入了股东派生诉讼并对公司内部的前置审查程序作出详细规定,但并没有将法院的司法许可纳入法律架构中。为通过隐形的制约力量使公司经营效率与股东追求之间实现最佳优势利益,我国公司法152条的修改方向应为引入司法审查原则,并赋予法院适度的自由裁量权,抑制股东无益诉讼行为,实现公司自治与司法干预的平衡。  相似文献   

14.
派生诉讼前置程序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古国平 《巢湖学院学报》2005,7(1):55-59,149
股东派生诉讼的本质特征决定了股东提起派生诉讼之前须履行前置程序,即先向公司提出请求,由公司决定是否追究公司利益加害者之责任.股东应以书面形式向公司的特定机关提出此种请求,并应等待法定时间的经过,除非有法定事由的存在;公司经审查股东请求后所作出的不予追究责任或不起诉的决定对股东没有约束力,股东仍可提起派生诉讼.  相似文献   

15.
新公司法152条在我国确立了股东派生诉讼制度,但尚有许多程序问题没有得到恰当的解释,尤其有关当事人的法律地位还比较模糊。结合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及有关法理的分析,探索公司法152奈有关原告资格、被告范围、公司及其他股东地位等相关问题。  相似文献   

16.
孙福利 《职业技术》2006,(14):207-207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指对原告、被告双方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由于案件的处理结果可能与其有法律上利害关系,为维护自己利益而参加到原被告已经开始的诉讼中进行诉讼的人。  相似文献   

17.
论股东派生诉讼的难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我国虽然建立了股东派生诉讼制度,但如何在鼓励合法诉讼与阻却恶意滥诉之间保持平衡却缺乏深入系统的研究。鼓励合法诉讼与阻却恶意滥诉之间的冲突源于追求股东派生诉讼的制度价值与避免其局限的矛盾;冲突的协调要求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在我国应侧重于鼓励股东提起派生诉讼。  相似文献   

18.
随着市场经济的变化,公司的经营权与所有权逐渐分离,"股东会主义"逐步向"董事会主义"转型,公司董事、高管人员所拥有的经营管理权利越来越大。为了更好地维护公司的利益,监督董事及高管人员履行职责,各国公司法相继规定了股东派生诉讼制度。我国新《公司法》虽然也规定了股东派生诉讼,但是对于公司在诉讼中究竟处于何种地位,却是一片空白。理论界对此有诸多争议,国外也有不同的立法例。通过对我国学者的不同观点进行分析对比,在结合我国司法实践的基础上借鉴美国及日本等国的立法,以期为公司在股东派生诉讼中的法律地位提供有价值的建议。  相似文献   

19.
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是对公司直接诉讼制度的突破,是法律为了更好地保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制度设计。上市公司股东代表诉讼涉及一定的公益、中小股东维权困难等特殊问题,而代表人诉讼追求公益、通过集团的势能追求诉的利益等功能和理念,可以很好解决这些特殊问题。因此中国上市公司股东代表诉讼中应该引入代表人诉讼制度。文章对上市公司股东代表诉讼在中国应该如何操作做了简要论证。  相似文献   

20.
新《公司法》明确了股东知情权的司法救济渠道,使股东知情权诉讼有了具体的法律依据,但仍存在不足。分析股东知情权诉讼中原告资格、被告资格、诉讼请求范围、起诉前置条件、适用程序等实务问题,并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以期进一步完善股东知情权制度,使股东知情权保护得到全面的保障和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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