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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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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通过对古今中外关于不动产物权公示制度的历史及内容分析,通过对物权公示的对象及功能的分析,可以发现我国《物权法草案》第九条规定不符合我国国情,应当修改为:“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可以以登记、交付不动产、交付不动产证书以及公证等可以证明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的事实的方式为之;但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这样的立法既符合我国实际情况,也符合民法中当事人意思自由的基本理论,还足以保护善意第三人。  相似文献   

2.
本次《物权法(草案)》提出了物权法定原则、公示原则、遵守法律原则、保护物权原则,其与通说相比,将公示公信原则调整为公示原则、放弃了一物一权原则、增加了遵守法律原则和保护物权原则。文章对这些原则的内容作了解释,分析了规定这些原则的作用和意义。  相似文献   

3.
物权公示原则与物权法定原则之间内在的存在着一种紧张关系,物权公示原则内在的有一种突破物权法定原则束缚的要求和可能性。这一紧张关系随着公示方式的多元化发展,现代公示技术的进步及由此导致的公示制度效能的大幅度提高而更加突出。在这种情况下,物权法定原则存在的合理性就成为了一个问题。物权公示原则是意思自治理念在物权法领域的贯彻和保障,也是维护交易安全的重要手段,在这一方面,物权公示原则可以实现与物权法定原则的功能替代。  相似文献   

4.
在物权法中,物权的规范集中反映在物权法三原则上,物权法三原则对理解物权制度,正确实施物权法具有重要的意义。物权法三原则,即物权法定原则,一物一权原则,公示公信原则。  相似文献   

5.
公示公信原则在物权法中具有基石的不可动摇的地位,物权立法应当贯彻物权公示原则并在各具体制度中体现。物权法草案关于社会公众查阅权、可抵押动产范围和脱离物不适用善意取得的规定,都存在未能彻底地贯彻公示公信原则的缺陷。  相似文献   

6.
我国《合同法》的司法解释,明确了我国物权法上采纳了物权行为制度,该从物权行为的独立性、物权行为的公示要件主义以及物权行为的立法选择的法律意义,阐述了我国物权行为的立法选择。  相似文献   

7.
不动产物权的公示方式为登记,《物权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而动产物权的公示方式则为占有,《物权法》中规定的动产交付就是指占有的转移。占有对于不动产物权不具有公示的作用,但对动产物权却是非常重要。我们每天携带手表、手机、钱包等财物在公共场所进行各种社会活动,但为什么没有人主张你所佩带的手表为他所有呢?  相似文献   

8.
网络虚拟财产民法问题探析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网络虚拟财产权是一种准物权。网络虚拟财产的权利人应为玩家。在当前缺乏相关法律规制网络虚拟财产转让的情况下,网络虚拟财产转让可以准用我国《物权法》有关物权变动和公示的规定。如果玩家违反服务合同约定,游戏服务商有权停止玩家游戏账号的使用。游戏服务商在停止玩家账号使用前应当预先通知玩家。游戏服务商负有保障玩家网络虚拟财产安全的义务。在第三人窃取玩家网络虚拟财产且玩家无法确定侵害第三人的情形,游戏服务商是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相似文献   

9.
朱小平  徐成立 《时代教育》2007,(6Z):140-141
第三人保护问题是物权法中的重要范畴,其中涉及的规则主要有善意取得制度、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以及公示公信原则等。在三者的取舍和相互协调方面,笔者主张抛弃德国法中的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以公示公信原则为核心,以完善后的动产善意取得制度为补充构建中国物权法中的第三人保护制度。  相似文献   

10.
通过物权变动理论和例举,阐述了在经济流转过程中动产、不动产、担保物权在设立、变化、消灭过程中的基本要件和外部表现形式,以及外部的公示、公信原则所表现认识的物权状态与真实物权状态不相一致时的解决方法,并说明了在经济交往的商品流通中应使物权变动符合法定形式要件。  相似文献   

11.
执行程序在价值取向上注重效率,故执行异议前置审查程序中判断执行标的实体权属遵循《物权法》的物权公示原则。与之相衔接,执行异议之诉则立足实质正义,力求探知真实的权利状态,按照《执行规定》第17条公正判断案外人是否具备“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实体权利”,共同共有、占有、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和债权请求权等在一定条件下均可能成为“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实体权利”。《物权法》与《执行规定》第17条是案外人执行异议机制不同阶段的实体法依据,两者并无矛盾冲突。  相似文献   

12.
物权法定原则作为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其含义应该是指物权的种类由法律规定,不允许当事人自由创设新种类的物权。确定物权法定原则,其目的在于使物权能够被公示,从而确保物权交易的透明和便捷,但物权法定原则的僵化,对于社会经济的发展,有很大的阻碍的作用。因此,在完善物权公示制度的前提下,物权法定原则应该被否定,以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  相似文献   

13.
论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正在修改中,有关物权法的基本原则还存在分歧。物权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整个物权制度的物权立法思想和适用物权规范的根本准则,我们认为应该包括:物权法定原则、一物一权原则和公示公信原则。  相似文献   

14.
物权的区分原则、法定原则、公示原则,厘清了那些和物权关系相牵连的买卖合同效力认定上的模糊认识,影响了这些买卖合同的效力认定。物权法的一些特别条款,还对某些关联物权的买卖合同或条款的效力作了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15.
《物权法》第九条第一款采用"登记生效主义"的不动产物权变动规则忽略了占有在不动产物权变动中的法律地位,既不符合现实不动产交易的需求,也与其他法律法规存在矛盾与冲突,给司法实践中如何适用不动产物权变动规则带来困扰。物权公示与物权变动是两个不同层面的问题,其属性完全不同;交付占有作为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方式符合安全、效率、公平的价值;从相关立法规范考察,我国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以及外国不动产物权变动立法都赋予了交付具有重要的意义。我国物权法应明确交付在不动产物权变动中的法律效果,交付要件主义加登记对抗主义的不动产物权变动模式应是我国立法和司法的理想选择。  相似文献   

16.
公示公信原则是《物权法》中一项基本但很重要的原则,主要用途是规范物的权利品质,在《物权法》中占有极高的价值定位。本文主要就是浅谈笔者对《物权法》的公示公信原则的一些看法。  相似文献   

17.
《物权法》明确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仲裁途径解决物权纠纷,同时也规定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能够产生不动产物权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的效力。物权受到侵害的,当事人可以行使物权确认请求权、排除妨害请求权、消除危险请求权、返还原物请求权、恢复原状请求权和损害赔偿请求权,《物权法》已经开始施行,但是仲裁解决物权纠纷所面临的困难是亟需解决和认真对待的问题。  相似文献   

18.
中国民法要走向现代化 ,离不开现代的物权价值观念 ,更离不开保障相关价值实现的法律制度。物权法是现代民法的重要篇章 ,其公示制度在维护正常的财产流转秩序、保护主体合法的物权利益和保护交易安全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然而在我国 ,公示制度在物权变动理论中的核心地位尚未得到确立 ,实践中亦无法展示其强大的应变能力。本文认为 ,物权法的制定应立足长远 ,立足于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生活的需要 ,选择既有原则性又有应变机能的物权公示制度。本文试图通过对该制度内涵的解析 ,确立它的理论地位 ,并拟制相关法律制度 ,以对构建现代意义上的中国物权法公示制度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9.
婚姻法解释三的出台使夫妻财产关系成为舆论焦点,尤其是第七条被认为偏离传统的、合乎伦理的夫妻财产共有制,走向了夫妻财产分别制。因理论上一直未对一方婚后取得夫妻共有财产的性质进行全面论证,使得物权公示原则的适用范围存在模糊地带,亟待澄清。审视第七条两款的表述,其根据物权公示原则推定赠与人内心意思在解释技术上显得合理有据,实质上则有违物权公示原则,将以非法律行为取得物权归入物权公示原则的适用范围,必然导致理论体系的混乱。  相似文献   

20.
物权的效力以公示为前提,是其支配性和对世性的必然要求。作为我国《物权法》明确肯认的权利质权之一,应收账款质权也当然面临公示的问题。但由于应收账款本身的无形性和债权性特征,对其公示方法及模式的选择和考量存在极大的特殊性,显然应有别于其他物权型态。对其公示方法及模式选择作一探讨,以增进在法律上完善其公示规则这一问题的认识和思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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