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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仲裁解决专利纠纷早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得到广泛应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但中国才刚刚开始试点,存在诸多困难,研究发现既有制度设计的缺位,也有理论研究不足的影响。通过借鉴国外相关制度设计和实践经验,针对我国专利纠纷解决途径单一,司法资源严重不足的现状和问题,探讨我国专利纠纷仲裁的法理依据,提出在我国《专利法》中应引入专利仲裁机制的基本思路和修改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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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因专利代理合同纠纷引发的诉讼时有发生,如何正确审理此类案件,不仅关系到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障,而且涉及专利代理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本文通过对北京各级法院审理的29起专利代理合同纠纷案件进行实证分析,继而提出解决此类纠纷的路径,以期对司法实践及规范专利代理行业健康发展能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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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专利纠纷案件的急剧增加,美国仲裁协会(AAA)制订了专门的专利纠纷仲裁规则,如需采用这种规则,需要在协议中加以说明。仲裁程序一般不包括审判前的程序。仲裁员在听证会后当着仲裁小组成员的面作出最终决定。仲裁员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个。可以由各方当事人共同选择仲裁员,也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各选一名仲裁员,再由这两名仲裁员选择第三名仲裁员。可以让所有的仲裁员都由中立人员担任,也可以由各方当事人各挑选一名对其有利的人担任仲裁员,而第三名仲裁员是中立的。在这种情况下,必须让各方当事人知道哪些仲裁员是中立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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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有效性纠纷不属于现行《仲裁法》第3条第(二)项所规定的“行政争议”范畴。因此,将专利有效性纠纷纳入可仲裁范围并不会受到现行法律制度的制约。同时,基于仲裁结果的秘密性,专利有效性仲裁仅在当事人双方之间发生效力,并不会产生公示效力,因而不会减损公共利益。在《仲裁法》修改过程中,应当将专利有效性纠纷纳入可以提交仲裁的事项范畴之内,并继续严守我国在《纽约公约》中作出的条约保留,从而弱化外国专利有效性仲裁在中国的可执行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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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世界随着科技和经济的迅速发展,各国之间的国际经济贸易交往不断扩大,经济贸易摩擦时有发生。仲裁El益成为解决现代国际商事纠纷最为重要的方式。诚然仲裁有诸多优点,地位日趋重要,但仲裁不是唯一的解决方式,诉讼的方式必不可少。因此厘清国际仲裁管辖权与国际诉讼管辖权的关系具有重要意义,能帮助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之际作出合理的选择。文章将浅析国际商事仲裁管辖权和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两者的联系与区别,通过比较得出二者的优点与缺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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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倒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现行专利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了专利侵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倒置的条件。然而,笔者在专利侵权诉讼的实践中发现,很多当事人甚至包括部分法院对这一法律规定的理解都存在一定偏差,因此,笔者结合自身的专利侵权诉讼代理实践,就此提出对该项法律规定的理解,与大家共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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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专利法第57条第2款的规定.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的.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对于农药工艺专利侵权纠纷,如果涉及新农药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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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面对各种涉及专利的纠纷时,要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应对策略。本文从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权属纠纷的诉讼及应对策略、专利侵权诉讼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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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国和国专利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的,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即在上述情况下,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专利法》对于专利诉讼中举证责任分配之所以作出上述规定,主要是由于制造方法只是在产品的制造过程中使用,而权利人为了取得被控侵权人使用了该专利方法的认据,进入生产现场进行调查,是十分困难的。为此,在1984年《专利法》中规定了在涉及产品制造方法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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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专利无效宣告案件相关法律问题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根据目前我国专利法对无效宣告案件方面的规定,指出了由于现行专利法对无效案件的诉讼视为行政诉讼,带来了“循环诉讼”的问题。分析了专利无效宣告应是专利复审委员会做出的行政裁决,人民法院不仅要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裁决做出审判,同时应解决权利人“实体权利”的争议,以提高诉讼效率,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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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专利制度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尤其是我国加入WTO以来,专利纠纷案件的数量不断增长。在司法实践中,有的当事人聘请普通律师,有的当事人干脆自己出庭应诉。然而,专利纠纷往往涉及比较专门的法律问题。例如,在专利权属纠纷中,要回答谁对专利作出了创造性的贡献的问题;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要回答是否构成等同侵权的问题;在专利行政诉讼中往往要回答是否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的问题。对这些问题的回答不仅需要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规定,而且需要有丰富的专利申请、审查等方面的经验。普通律师虽然可能对一般的法律问题有比较深入的了解和经验,但是在面对上述比较专门的专利法律问题时却很难切中要害。专利代理人则能够满足这两方面的需要。专利纠纷还往往涉及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而技术问题又往往同法律问题交织在一起。专利代理人都具备系统的技术背影,在专利代理工作实践中能够及时补充相关技术领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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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金融行业获得飞速发展的过程中,各种金融纠纷也大量出现。与法院诉讼相比,仲裁除了保证权威性和公正性以外,还有着快捷、高效、低成本、独立性强、程序灵活的特点。但是在金融纠纷高发领域的银行借贷业务中,银行却拒绝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本文对银行拒绝的原因进行了归纳,同时对仲裁方式在此领域中的优势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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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专利申请数量和专利纠纷数量不断增加,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的数量也越来越多。2000年新修改的专利法中首次规定,当事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复审委)就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决定不服的,不论专利类型,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复审委的无效宣告决定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呈大幅度上升趋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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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明与专利》2017,(7)
作为平衡具有垄断性质的专利权与公共利益的重要举措,现有技术抗辩制度于2008年《专利法》第三次修订时被正式引入,即在专利侵权纠纷中,如果被控侵权一方有证据证明涉嫌侵犯专利权的技术属于现有技术,那么,侵权行为就不成立。但由于该项制度本身的复杂性,其在实务中的运用充满了坎坷。无论是专利侵权纠纷的当事人、代理人,甚至是裁判机关在应用初期都难称对该制度有全面、深刻的理解,极大影响了《专利法》实现公平与效率统一的制度作用。本文拟对司法裁判机关涉及现有技术抗辩的典型案例进行解读,梳理其在适用时出现过的重大争议并逐一解释说明,以期能为现有技术抗辩制度的应用提供操作性强且便于理解的应用类指南。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