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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右”,高中课本第一册《廉颇蔺相如列传》注为:“上。秦汉以前,位次以右为尊”;“左”,第三册中《信陵君窃符救赵》“公子从车骑,虚左”句释为:“左边的位置,是上位”。在古代究竟是以“右”为尊还是以“左“为尊? 《辞源》956页“左”字条①:“方位名。与‘右’相对,面向南则东为左,面向北则西为左。古时常以东  相似文献   

2.
论论侯生其人沈振海《魏公子列传》是《史记》中最生动、最感人的篇章,其中信陵君是太史公着力刻画的人物。古人对此多有评论:“信陵君是太史公胸中得意人,故本传亦太使公得意文”(茅坤《史记钞》),“文二千五百余字,而‘公子’字凡一百四十余,见极尽概慕之意。...  相似文献   

3.
<正> 十、公子州吁,是庄公宠姬的儿子,受到庄公的宠爱而喜欢武事,庄公不禁止。(《左传译文》第7页) 沈玉成同志将“有宠而好兵”译成“受到庄公的宠爱而喜欢武事”是不甚允当的。按照译文的意思,就使“有宠”与“好兵”成了因果关系。其实这二者是并列关系。《说文》云:“宠,尊居也。” “有宠而好兵”原意是说公子州吁拥有尊显的地位,而且喜欢武事。 典籍中常用“宠”字的“尊居”一义。例如《左传·昭公八年》中有“子旗曰:‘子胡然?彼孺子也,吾诲之,犹懼其不济,吾又宠秩之,其若先人何?’”杜预在“宠秩”下注  相似文献   

4.
《廉颇蔺相如列传》的“以相如功大,拜为上卿,位在廉颇之右”明确地告诉我们古人以“右”为尊,怎么《信陵君窃符救赵》的“公子从车骑,虚左,自迎夷门侯生”又说“左”是上位? 严格说来,“古人以右为尊(上)说”的表述是不科学不准确的,准确的表达应该是:在一般情况下,座次的尊卑是通过方向来表  相似文献   

5.
王力先生《同源字论》一指出:“《说》‘左,手相左助也。’‘右,手口相助也。’段注:‘以手助手是曰左;以口助手是曰右。’这样讲‘左’‘右’的本义是错误的。  相似文献   

6.
苏轼《念奴娇·赤壁怀古》(以下简称“苏词”)下阕:“遥想公瑾当年,小乔初嫁了,雄姿英发。”句中的“了”字,究竟应该断入何句?数百年来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早在清代,朱彝尊在《词综》卷六中就指出:“至于‘小乔初嫁’,宜可绝。‘了’字属下句,乃合。”但因他仅从合律的角度提出问题,而未指出“了”字属下旬后该作何解释,故此正确见解反遭后人非议。为张宗  相似文献   

7.
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过程中,一直存在着“左”和右两种错误倾向的干扰。邓小平同志指出:“搞改革,搞四化”,“一定会有来自多方面的干扰,有‘左’的干扰,也有右的干扰。”(《邓小平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论述专题搞编》,第40页)“反对和否定四项基本原则,有来自‘左’的,有来自右的”(《邓小平文选(1975—1982)》,第335页)。“左”和右作为党内两种错误的政治倾向,  相似文献   

8.
彭习银 《学语文》2002,(2):46-46
究竟是左为尊,还是右为尊,古代不同时期、不同朝代(或国家)在不同方面不尽相同,比较错综复杂。一般来说: 一、乘车方面 以左为尊。如车上坐两人,尊贵者坐左边,主人居右边。司马迁《史记·魏公子列传》:“公子(信陵君)从车骑虚左,自迎夷门侯生。”虚左:空着左边的位子(给侯生)。侯生是一位隐士,“家贫,为大梁夷门  相似文献   

9.
古文中,“所以”出现的次数较多。此外,还有“所从”、“所在”、“所与”等。“所”在介词前,这是“所”和介词结合的形式。例如: 1.见渔人,乃大惊,问所从来。(《桃花源记》) 2.吾知所以距子矣,吾不言。(《公输》) 3.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师说》) 4.所以遣将守关者,备他盗之出入与非常也。(《鸿门宴》) 5.狱中成法,质明启钥,方夜中,生人与死者并踵顶而卧,无可旋避,此所以染者众也。(《狱中杂记》) 王力先生主编的《古代汉语》中说:“‘所’字又常常用在介词‘从’‘以’‘为’‘与’等字的前面,指代介词所介绍的对象”。这使我们明白了介词和“所”的关系。书中又说:“‘所’字和介词以及介词后的动词(或  相似文献   

10.
高中语文第四册《左忠毅公逸事》有“余宗老涂山,左公甥也”,这样一个判断句。对于“左公甥”三字,课本没有注释,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教学参考书》译作:“是左公的外甥。”我们这里的语文老师也是这样给学生讲的。可是,据马其昶《左忠毅公年谱》记载,方涂山是左光斗的女婿。左光斗三十九岁至四十五岁擢御史台,候命归里,在家住了六、七年。左光斗“家居时,与农方公友善。方招饮,有子八岁侍公。问‘读何书’?对曰:‘读杜诗’。曰:‘能诵  相似文献   

11.
《左传·(?)公二十三年》云:“(晋公子重耳)过卫,卫文公不礼焉.出于五鹿,乞食于野人,野人与之块.公子怒,欲鞭之.子犯曰:‘天赐也。’稽首,受而载之.”高中《语文》第二册给“与之块”作的注释是:“给重耳泥块、一说,举起土筐(盛食物的)给重耳.”两说并存,孰优孰劣,何去何从?我们同意第一说:野人给重耳土块,但不是用土筐,而是用食器,如箪之类.理由有四:  相似文献   

12.
洪静渊同志对苏轼词“小乔初嫁了雄姿英发”两句的校刊和断句提出了新的看法。他说:“小乔初嫁了”中的‘了’字是下一小句开头‘正’字的错写和误植“(见《中学语文教学》1981年第2期),认为原文应是“遥想公瑾当年,小乔初嫁,正雄姿英发。”  相似文献   

13.
帐江三峡》的课后练习要求分析“菱”字的结构并正音。《教参》提供的答案是:“窒,读kUI,上倒‘八’,中‘页’,左‘止’,右‘巳’(音SI,地支第三位,不同‘已’或‘己’),下‘文’。”此答案显然有两处错误:“巳”不是地支的第三位,而是第六位;“欠”也不是“文”。“欠”原是人的脚的象形,甲骨文写作‘?’,就很像脚睛朝上\脚趾朝下、大脚趾朝左的右脚掌。它代表的意思也正是“脚”或与“脚”有关的事物。如“复”,在《说文》中的解释是:“行故道也。”“行”就少不了“脚”。“夏”字中也有它。《说文》对“夏”的解…  相似文献   

14.
董武同志在《<曹刿论战>申的“论”》一文(见《语文教学与研究》一九八一年六期)中,指出“有很多人被题目中的一个‘论’字所迷惑”。把全文归结为文章意在一个‘论’字,处处紧扣一个‘论’字来写等等,把这篇文章误认为是一篇议论文”。他认为,“在教学中应该按照记叙文的特点去处理,而不能只扣一个‘论’字”。  相似文献   

15.
一、“媛”与 “嫒”这两个字形体近似而音义各异.稍不留意,书写或排印就可能张冠李戴.举例如下:(一)“再说‘令’.‘令’是敬词.凡是称呼别人家中的人,无论辈份大小,男女老小,都冠以‘令’字,表示尊敬.如称别人的父亲为‘令尊’……(引用者略,下同)女儿为‘令媛’等等.”(全文见1991年6月9日《人民日报》转载的徐立亭文《闲话谦词与敬词》)  相似文献   

16.
<正>《左传·僖公二十三年》载晋公子重耳出亡,“出于五鹿,乞食于野人,野人与之块。”其中“块”字,杜预《春秋左传集解》没有正面注出,北京大学《先秦文学史参考资料》、朱东润先生主编《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徐中舒先生编《左传选》及新版《辞源》均释为“土块”。近年来有人对这一注释提出了异议,例如刘法绥先生就认为,把这个“块”字解释为“土块”,“实在是与一般情理相悖”,“块”义通于“蒉”、“‘块’与‘蒉’均为盛土的草编筐子”;重耳饿了,向田间劳作的人讨食,“田间劳作的人,把食物放在盛土器  相似文献   

17.
在古汉语中,“左”和“右”两字的用法和意义比较复杂。它们可以分开用,也可以合用,分别表示不同的意义。当“左”和“右”分开用时,它们常有以下两个意义。首先是表尊卑。不过,表尊卑又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就名位而言,古代尚右,往往以右为尊,以左为卑。《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赵王“以相如功大,拜为上卿,位在廉颇之右。’句中的“右”,即是  相似文献   

18.
现行高中语文课本第四册所选的苏轼词《念奴娇·赤壁怀古》有“一尊还酹江月”句,其中的“尊”字,课本注解为“通‘樽’”。其他参考书,也有这样注的。如山东师专教学法校际教研组1982年6月编的《语文教材研究》第384页注解(13),刘允声、彭格人合编的《全日制十年制语文课本古诗文译注》(中国农业机械出版社1981年2月出版)第276页注解⑨第。也有直接把“尊”与“樽”归到“通假字”中的。如上述《古诗文译注》(见该书第342页“通假字”第66条),再如《中学古汉题基础练习》(见该书第66页“同音假借”的练习语。吴祖兴等编,北京出版社1980年9月出版,1981年7月再版。)  相似文献   

19.
“红杏枝头春意闹”,是宋代词人宋祁《玉楼春》中的名句。王国维称道:“著一‘闹’字,境界全出(《人间词话》)。现代作家唐彼在《作家要铸炼语言》中论证作家运用文字语言不能离开刻苦的追求和严格的选择时,也引用了这句名诗作为论据。然而清代戏剧理论家李渔则认为“闹”字用得不好。他在《窥词管见》中曾如是说:“若红杏之在枝头,忽加一‘闹’字,此语特难著解。争斗有声谓之闹。桃李争春则有之,红杏闹春,予实未之见也。‘闹’字可用,则‘吵’字,‘斗’字,‘打’字皆可用矣。……予谓‘闹’字极粗极俗,且听不入耳,非但不可加于此句,并不当见之诗词。”  相似文献   

20.
一、问题与方法我国古代的姓氏源流问题,是历史学、文化学、民族学等学科都涉及的重要内容。对此,学术界历来大都赞成“先秦时期‘男子称氏、妇人称姓’,秦代之后才有‘姓氏合一”’之说。就此观点诸如:1.(宋)郑樵在《通志·氏族略序》中曾概说:“三代之前,姓氏一分为二。男子称氏、妇人称姓。氏所以别贵贱,贵者有氏,贱者有名无氏,今南方蛮此道犹存。古之诸侯诅辞多曰‘坠命亡氏,踣其国家’,以明亡氏则与夺爵失国同,可知其为贱也;……姓所以别婚姻,故有同姓、异姓、庶姓之别。氏同姓不同者,婚姻可通;姓同氏不同者,婚姻不可通。三代之后姓氏合而为一,皆所以别婚姻,而以地望明贵贱。”其《氏族略序》又针对《史记》以“姬昌”称周文王,以“姬旦”称周公持异议,他认为“三代之时无此语也”,“姬”为周文王和周之姓是不对的,三代之时男子有氏而无姓。据此,郑樵上述所言的“三代之前”是指秦之前的夏、商、周三代,而“三代之后”即指秦代以后。这样可知,郑樵是持先秦时期“男子称氏,妇人称姓”,先秦之后才有“姓氏合一”之说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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