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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84 毫秒
1.
专利保护的范围是由权利要求所界定的。在方式加功能的权利要求撰写方式中,专利保护的范围是由功能性的权利要求所决定的,而权利要求中所列举的方式则是对于功能性权利要求的进一步说明。在"诺基亚诉华勤"一案中,法院认定原告功能性权利要求的范围不清楚,因而难以确定专利保护的范围及其应当覆盖的方式或者手段。同时,基于范围不清楚的功能性权利要求,也无法确定被告的产品是否落入了原告的权利范围。法院在本案中对于功能性权利要求的论述,对于同类技术发明的专利审查和侵权认定,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2.
《专利法》保护的方法,包括有关药品或者化学品的制造方法。如果他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以相同或者等同的方式使用了方法权利要求中的所有必要技术特征,则会构成侵权。在"礼来公司诉华生公司"一案中,原告就一种"奥氮平"药品的制造方法享有专利,而被告则制造和销售了相同的"奥氮平"药品。按照《专利法》的要求,被告应当证明自己尽管制造和销售了相同的药品,但是使用了不同的方法,因而没有侵犯原告的方法专利。这叫作"举证责任倒置"。根据案情,被告在制造"奥氮平"的过程中,使用了不同的化学还原物,以及不同的化学反应步骤。最高人民法院由此而认定,被告没有侵犯原告的方法专利。  相似文献   

3.
原告诺基亚公司诉被告上海华勤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为原告专利的权利要求所要保护的装置包含功能性限定的技术特徵,但说明书没有对装置本身如何配置的具体实施方式进行充分公开,从而认定此纯功能性限定的装置保护范围不清楚,无法判定侵权成立,从而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相似文献   

4.
正专利侵权诉讼有别于一般民事诉讼,有其特殊要求。除应具备一般民事诉讼证据要求外,原告还应当从三个方面提供证据:第一,专利权利证据,即证明原告拥有专利权及其权利范围。一般包括专利证书及权利要求书、说明书等专利文件;缴纳专利维护费用的票据;对侵犯外观设计、实用新型专利权的,还应提交专利权评价报告(各地法院有所不同)等。  相似文献   

5.
本文以一篇新闻中报道的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侵犯WCDMA标准必要专利案为引子,引出一种观点:原告的专利纳入标准,被告的产品符合或应当符合该标准,则必然侵犯了原告纳入该标准的专利权.如果法院认同该观点,则可以径行作出判决,并将大大减轻原告的举证责任,降低了证明标准.结合国内外几起典型的案例分析专利侵权诉讼案件涉及标准时的举证责任的情况,得出以下两个观点:①不应简单的以被控产品符合标准,专利纳入标准而直接推定产品构成对专利权的侵犯;②当被控侵权产品落入标准的范围,同时标准落入专利权的范围时,才可以推定被控侵权产品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相似文献   

6.
案情简介:上海J公司是“一种耐腐高强度管材及其生产方法”的专利权人。该管材具有隔热、耐腐、高强度等功能,可以广泛用于工业及民用建筑。原告上海T公司是一家外资企业,同时也是该专利的独占实施被许可人。2004年5月25日,T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上海F公司及上海G公司侵犯其专利独占实施权,并要求两被告在《解放日报》《新民晚报》刊登向原告赔礼道歉的声明: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100万元。被告接到诉状后不知所措,压力颇大。后慕名前来聘请律师,理清思路并制定应对策略。被告答辩称,被告生产的高分子管材是由被告自己独自开发研制而成的,与原告的管材及生产方法截然不同,并未落入原告专利权利要求的范围,请求法院驳回原告所有诉讼请求。法院在充分了解双方证据的基础上依法对被告涉嫌侵权的产品与原告专利权利要求进行对比鉴定,鉴定结果表明,被告不构成专利侵权。原告无奈,遂分别于2004年8月5日、2004年11月16日向法院申请撤回对第二被告和第一被告的起诉。2004年8月9日,2004年11月24日,法院依法作出裁定:准许原告撤回起诉。历时半年多的官司终于落下帷幕,虽然被告获胜,然而却因为身心受到损害并没有品尝到胜利的喜悦……  相似文献   

7.
互联网络技术的发展,为知识产权保护带来了一系列挑战。在著作权领域,我国《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规定了"通知删除"的制度,《侵权责任法》第36条也针对网络上的民事侵权行为规定了"通知删除"的制度。在"嘉易烤公司诉金仕德公司和天猫公司"一案中,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探讨了专利侵权领域中的"通知删除"问题,认为被告天猫公司在接到原告的他人侵犯自己专利权的通知后,没有及时采取删除、屏蔽的措施,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然而,专利侵权的认定不同于著作权侵权的认定,提供服务的互联网络公司没有判定相关商品侵权与否的能力。与此相应,是否应当将"通知删除"制度延伸到专利侵权领域,就是一个值得进一步探讨的问题。  相似文献   

8.
在侵犯专利权案件中,法官一般先通过原告提交的专利法律文件,确定涉讼专利的保护范围,在此基础上,方能确定侵权指控是否成立。针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主要的专利法律文件包括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及其附图。在司法实践中,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及其附图之间,就其相互关系,仍存在一定的争议,主要表现在,说明书及其附图对于解释权利要求究竟起到何种作用?说明书及其附图能否对确定权利保护范围产生影响?这个问题的厘清,将直接影响到专利保护范围的确定,并进而影响到被诉侵权产品是否落入专利保护范围构成侵权。  相似文献   

9.
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行为有哪些?法院对这些行为又是如何认定的?被告在侵权诉讼中又能以哪些理由提出抗辩?这些都是众多企业和个人在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诉讼中普遍关注的问题  相似文献   

10.
药用化合物生产方法专利侵权诉讼的管辖确定 专利侵权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方法专利而言,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销售行为地,也属于侵权行为地.实践中,方法专利侵权诉讼的原告,在起诉时通常会把相关产品的销售商列为共同被告,进而选择销售行为地的法院进行管辖.  相似文献   

11.
在中国现行的专利法律制度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由专利文件本身决定,而与被诉技术方案无关;在专利侵权诉讼中以原告主张的权利要求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从属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由其与所引用的权利要求共同决定;每个单独的权利要求限定的保护范围包括"自主保护范围"和"附随保护范围";当出现技术方案或者技术特征的放弃时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由权利要求和专利授权、专利确权等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共同决定;含有功能性技术特征时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由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共同决定;具有"隐含"技术特征的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由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共同决定。  相似文献   

12.
怎样避免专利侵权姚勇当今,愈来愈多的人感受到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然而,广大的发明创造者在增强用法律自我保护的同时,却对如何辨别认定专利侵权的问题感到困惑,对于怎样才能使自己的专利不受到他人侵犯或者避免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把握不住,对专利保护的规定理解不...  相似文献   

13.
方法权利要求是由一系列的活动组成,当多个行为人分别实施了方法权利要求中的各个步骤时,如何认定是否存在直接侵权或间接侵权,就成了需要考虑的问题。2012年8月31日,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就Akamai Technologies,Inc.v.Limelight Networks,Inc.以及McKesson Technologies,Inc.v.Epic Systems Corp.两案做出全体法官共同再审,在再审判决中,法院认为对于方法专利的引诱侵权不需要证据证明存在单一主体直接侵犯专利权。这一新标准不仅减少了对方法权利要求撰写的限制,也减轻了专利权人证明引诱侵权的负担,将对专利诉讼产生重大影响。  相似文献   

14.
案情回放: 原告朱天兵诉称:自己是ZL95240693.4号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人,2001年4月在其与被告终止履行专利使用许可合同后,被告仍然使用原告的专利技术生产BRL系列热保护器,侵犯了原告的专利权.请求判令两被告停止侵权、共同赔偿原告损失400万元等.  相似文献   

15.
2005年,解某某以青岛H公司的一种手机(以下简称"被控侵权产品")侵犯其"手机自动隐形拨号报失的实现方法"发明专利权为由,将H公司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H公司认为,原告在涉案专利审批阶段,为了使涉案专利克服审查员所指出创造性方面的缺陷而获得授权通过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的书面形式对其涉案专利保护范围进行了部分限定和放弃,因此,在专利侵权诉讼中不允许将其已经限制和放弃保护的部分再重新纳入其保护范围,即应当禁止权利人反悔。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解某某于2001年12月19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名称为"手机自动隐形拨号报失的实现方法"的发明专利,该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向解某某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认为解某某发明专利申请中的权利要求不具备专  相似文献   

16.
在专利侵权诉讼中,被告和原告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在法院判决之前,谁是谁非尚无定论。被告可以充分行使诉讼权利对原告诉讼中的请求进行抗辩,并引用证据予以证明,以达到部分或全部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的目的。被告应以积极的态度参与诉讼程序,运用法律所允许的方式和手段澄清事实和阐述理由,摆脱被动状况。被告的诉讼策略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一)检索专利文献,弄清原告专利权的法律状况被告收到诉状后,不必惊煌失措,应鉴别事实,利用检索,迅速查清原告专利的法律状况,做到胸中有数。被告可以搜集与该专利技术有关的技术资料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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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五个方面论述了高等学校常见专利侵权纠纷及应采取的对策。这五个方面是:一、高校专利权被侵权而引起的专利侵权纠纷;二、高校侵犯他人专利权而引起的专利侵权纠纷;三、如何判断是否构成侵犯专利权?四、发现侵权后应采取的措施;五、高等学校如何避免作为被告而引起的专利侵权纠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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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叙述的是境外CT公司诉HF公司侵犯其专利权,以及HF公司抗辩的过程。我所在接受HF公司的委托后,认为涉案专利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均为功能性技术特征,被控侵权产品的相应技术特征与其既不相同也不等同,理应不构成侵权。经过审理,法院认定涉案专利的大部分技术特征为功能性技术特征,判决被控侵权产品的主要部件与涉案专利既不相同也不等同,HF公司稍加改动即可规避侵权,故本案形负实胜。本文,笔者比较详细地叙述了该专利侵权纠纷的代理思路、诉讼策略,及判决结果。  相似文献   

19.
虽然华为公司诉中兴通讯侵害方法发明专利权的纠纷,以最高法院驳回华为公司的再审请求而告终,但此案给如何对专利方法进行保护带来无尽的思考,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了专利权的排他效力,其对"专利产品"采取"强保护",对"专利方法"采取"弱保护",在解释方法专利权利要求时,不仅要考虑到何种被告能成为侵权的适格主体,在面对某种使用方法专利时,还要考虑使用环境是否会对权利保护的范围产生影响。本文从专利法对专利方法的"弱保护效力"为逻辑起点,认为在确定被告和判定侵权时,均应对没有"显现"于权利要求的使用环境因素进行重点考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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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控侵权的特征与专利权利要求中的特征都是本领域普遍知晓的,而社会公众认为专利权人的选择排除了被控侵权的特征,认定二者属于等同特征会有损社会公众对专利权保护范围确定性和可预见性的依赖。这种方法类似于美国的"损坏权利要求原则"。"损坏权利要求原则"并不是等同原则的例外,适用时应慎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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