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891 毫秒
1.
契约行政:促进高等学校学生管理的法治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高等学校与学生的关系、高等学校的产生及本质三方面看,校规作为高等学校与学生双方权利(权力)与义务的表现形式,具有契约的属性。强调校规的契约性,对于平衡高等学校权力与学生权利、促进高等学校学生管理的法治化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为高等学校的学生管理行为提供了基本原则。针对校规所具有的行政契约主体权利义务的不对等性,法律必须对高等学校的权力范围和权力行使的程序加以明确具体的规范,并赋予学生权利有效的救济途径。  相似文献   

2.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是教育部制定的行政规章,应对高校学生违纪处分作出相对明确、操作性强的规定。高等学校制定或修改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时,要体现管理权源的正当性、程序的合法性;在进行学生违纪行为认定时,要考虑学生的主观过错、客观行为,坚持处分与行为相适应的原则。学生违纪听证制度是学生行使陈述权和申辩权的一种形式,但不是学生违纪处分的必经程序。“有权利必有救济”,应建立符合高校特点的学生权利救济制度。  相似文献   

3.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是教育部制定的行政规章,应对高校学生违纪处分作出相对明确、操作性强的规定.高等学校制定或修改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时,要体现管理权源的正当性、程序的合法性;在进行学生违纪行为认定时,要考虑学生的主观过错、客观行为,坚持处分与行为相适应的原则.学生违纪听证制度是学生行使陈述权和申辩权的一种形式,但不是学生违纪处分的必经程序."有权利必有救济",应建立符合高校特点的学生权利救济制度.  相似文献   

4.
高等学校学生处分权是高等学校自主权的组成部分,作为承担为社会培养高级专业人才的高校,给予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相应的处分,能够加快教育目标的实现,但是有些高校在行使学生处分权时,没有严格遵守法律制度,严重侵犯了学生的权利,因此,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日趋完善,从法律角度来审视高校学生处分权问题,规范高校的处分行为和完善学生权利的救济途径,是我们必须坚持的目标。  相似文献   

5.
我国高等教育管理正在从一元的“大管理”状态向以举办权、办学权、管理权分离为标志的治理状态转变。这一转变深刻地触及了政府与高等学校的传统关系模式,促使这两个主体发生角色的重新分化。1998年《高等教育法》对于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范围作了明确的规定,但没有对政府的管理权力范围和高等学校与政府共同拥有的权力范围作出明确界定。不利于对政府权力的有效约束和限制,容易导致政府权力的扩张和膨胀。我们建议,《高等教育法》增列第八章“高等教育管理职责与权限”,把政府的权力明确限制在:(1)制定章程权;(2)决定、任命、核准学校的主要组成人员权;(3)规划、审批权;(4)制定标准权;(5)监督(评估)权。  相似文献   

6.
高等学校学生处分权是高等学校自主权的组成部分,作为承担为社会培养高级专业人才的教育机构,对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给予相应的处分,是实现其教育目标的应有之义。然而随着学生权利意识的不断增长,高校学生处分权利的滥用、程序的缺失再一次成为社会的焦点。高校在行使学生处分权时,应遵循严格而规范的法律程序规定,保障该项权利的正确行使,切实维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7.
高校校规制定权限问题主要涉及如何在学术自由权利保障、学生权利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保障之间实现合理平衡。虽然高校校规制定权来源于作为宪法基本权利的学术自由权利,但是学生权利保障以及最低要求的学术水准和教育质量等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保障,都要求高校自主办学领域必须适用法律保留原则,高校校规制定权由此受到一定的限制。  相似文献   

8.
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推进和学生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高校的管理权力与学生权利的冲突随之增多。让"学生权利本位"回归校园,厘清学校与学生之间的关系,构建高校权力与学生权利之间的平衡机制是解决这一矛盾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9.
高等学校学生申诉是学生运用非诉讼手段实施的权利救济,旨在尊重和保护高等教育法律关系中学生的权利。鉴于我国高校学生申诉制度中存在一些问题,包括申诉范围狭窄、申诉机构偏行政化、申诉程序设置缺乏科学性等,本研究提出了加快学生申诉制度立法、适当扩大申诉范围以及加强申诉机构权力等建议。  相似文献   

10.
葛新斌 《教育学报》2005,1(6):23-27
所谓“高校学生身份处分权”,是指高校依据法定事由剥夺学生的法律身份及其受教育权利的一种管理权力。与旧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相比,2005年新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在高校学生身份处分及其权利救济的制度安排上,体现了注重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的法治精神。新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主要不足之处,则在其排除了学生寻求司法救济的可能性。  相似文献   

11.
高等学校学生自治的权利边界与法律保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赋予高等学校学生自治权是高等学校法治化进程的必然选择。从培养具有民主、科学意识的现代公民角度出发,学生权利结构不仅应包括我国现行教育法律法规中所列举的权利内容,而且应通过修订《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教育法律规定,增加学生的学习自由权、校务参与权、有限自治权等权利内容。但受根深蒂固的特别权力关系等因素的影响,人们对我国高校学生自治权的认识比较模糊。要彻底剔除现有不合理制度的安排,应在坚守法律保留原则、比例原则、正当程序原则等基础上,从修订或制定相关教育法律法规、健全高校学生自治组织、完善高校学生法律救济渠道等层面保障高校学生自治权。  相似文献   

12.
高校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目前有法治文化主体存在法律意识上的短板、法治文化建设机制不够健全、规章制度徒有形式、学生法治活动少且流于形式等问题,加强高校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一环,高校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应重视精神文化、制度文化、物质文化、行为文化等方面的建设。  相似文献   

13.
在普通高等教育中,高等院校的管教权与学生权益之间的冲突时有发生,广播电视大学与普通高等教育有所不同,在实施管教权方面遵循的是“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但实施过程中与学生之间的冲突同样存在。广播电视大学的管理和教育具有与传统高等院校不同的特点,目前还没有人以广播电视大学的管教权作为相对独立的对象提出来加以研究。本文将以广播电视大学的管教权为中心,立足从广播电视大学管教权的合法化展开论证。  相似文献   

14.
高校在制定内部规则时,应当体现和追求秩序、效率与公平的价值取向.但当前高校内部规则存在着设定主体权限划分不明确、规则制定缺乏监督、设定内容存在着不合法性、设定形式不规范、设定程序严重缺失、自由裁量权界限模糊、概括条款和类推原则滥设等方面的合法性缺失现象.高校内部规则完善的现实出路在于:在制定过程中要体现主体、职权、程序的法定,遵循权力制衡原则、法律保留原则;在实施过程中要遵循比例原则、正当程序原则;在司法过程中,应遵循有限司法审查原则.  相似文献   

15.
学科建设规划是高校学科发展的设计蓝图和进行学科建设的基本依据。做好学科建设规划,一是要遵循规律,深刻把握校情,采取科学的方法保证学科建设规划的科学性;二是要强化规则,遵循学校事业发展规划,按大学科思路进行规划,做到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相结合,提高学科建设规划地位的权威性。三是要讲求规范,强调学科建设规划文本格式的统一性,做到加强学习宣传以明确规范,制定统一格式以形成规范,注重检查督促评审以确保规范。长江大学在这三个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  相似文献   

16.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和政治民主化不断推进,大学生参与学校管理越来越受到重视。利益相关者理论和参与式管理理论分别为大学生参与学校管理提供了指向,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制度等也为其提供了法律依据,国内外大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实践也为该问题提供了较好的实例借鉴。高校和社会各界都应关注大学生参与学校管理这个问题,从而使学生参与管理得到真正有效的落实。  相似文献   

17.
加州大学是美国一流公立研究型大学系统,也是较早重视学生权利的美国大学。对于研究生权利的规范以条目的形式散见于总校及分校的各种相关政策文本之中。基于法理学视角,能够透过零散的政策条文,探析美国研究生权利的变迁、渊源、内涵、形式与救济等基本问题。美国研究生权利内容随着时代发展不断拓展,涵盖了研究生作为公民、学生和工作者权利等三个方面;研究生权利来源于联邦和州的法律、教育行业协会的规范和学校的传统;研究生权利的本质属性可以从利益、主张、资格、力量和自由等要素加以阐释;研究生权利可以分为积极和消极权利、原有和补救权利以及实体和程序权利等类型;研究生权利获得的重要标志是相对义务人对权利人履行了义务和权利人对自己权利的实际行使;当研究生权利受到侵害后,有关权利救济的规定能够切实保障其正当权益。  相似文献   

18.
国外的特别权力关系理论的生成有其历史原因,随着社会的变迁,该理论在国外已得到发展和修正。我国目前不需要引进这一传统理论,而应通过行政主体制度的完善和自由裁量权制度的构建,进一步整合我国的相关法律制度,以实现法治、公正与行政效率的平衡。  相似文献   

19.
近年来,高等学校常祓推上行政诉讼的被告席,从而引起人们对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的反思。法律赋予高等学校的权利,实际上具有行政权力性质,对学生的权利有着巨大的影响,应当接受司法审查。但高等学校乃是特殊的社会组织,司法审查的介入范围也应该是有限制的。高等学校作为对社会承担特殊责任的社会组织,对行政法治在高等学校的深入贯彻则应作出积极的回应。一方面,高等学校应成为行政法治原则的实践和示范;另一方面,高等学校应成为实践正当程序原则的先行。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