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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专利权评价报告是应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就该专利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授权条件而作出的分析和评价;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是专利公告授权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而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的审查程序。二者之间既具有共同之处,例如均涉及专利权稳定性的评价,又在程序和效力等方面存在诸多不同。本文对涉及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的无效宣告请求案件进行数据统计分析,对典型案例进行简要介绍,并对影响专利权评价报告与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结论一致性的因素进行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2.
《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以该规定为法律依据的专利无效程序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专利权授予的正当性。但由於任何人均可以针对同一专利权向专利复审委员会多次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如果对此不作任何限制必然会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降低行政效率,增加行政成本,并可能出现针对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相互矛盾的审查决定。而且也会大大地加重专利权人的应诉负担.不合理地增加专利权人维护专利权效力、打击侵权行为的成本。  相似文献   

3.
正我国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其中,上述有关规定无效宣告理由可以参考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并且,作为被无效专利方,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将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和有关文件的副本递交专利权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  相似文献   

4.
根据第二次修改后的《专利法》第四十五条(修改前为第四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由此而启动的法律程序就叫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审查程序,简称无效宣告程序。 笔者作为一名专利代理人,从事专利代理工作以来,先后接触到了四项无效宣告请求,其中作为专利权人的代理人代理了三项。在这四项无效宣告请求中,都是针对实用新型专利权提出,有三项是由于侵权诉讼引起,另一项是由权属纠纷引起。目前,上述四项无效宣告请求都已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  相似文献   

5.
根据《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三章中关於合案审查原则的规定,对一项专利权提出了多个无效宣告请求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尽可能合案审查,其中所有的请求人均为当事人。据此,当前专利复审委员会对针对同一专利权的多个无效宣告请求常常依职权进行合案审查,作出一个决定。这就是合案审查制度。近年来,针对同一专利权的无效宣告请求越来越多,很多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都是合案审查的结果。  相似文献   

6.
近年来,随着专利申请数量和专利纠纷数量不断增加,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的数量也越来越多。2000年新修改的专利法中首次规定,当事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复审委)就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决定不服的,不论专利类型,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复审委的无效宣告决定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呈大幅度上升趋势。  相似文献   

7.
引言 根据2010年修改後的《专利法实施细则》,专利复审委员会审理涉及权利冲突的外观设计无效案件不再以生效处理决定或者判决作为受理的前提条件。然而,修改前的《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第三款曾经规定,以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为理由请求宣告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但是未提交生效的能够证明权利冲突的处理决定或者判决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不予受理。  相似文献   

8.
在我国专利无效宣告程序与专利侵权诉讼程序并行存在的立法背景下,对于专利确权行为的效力一直是学术界和实务界关注之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行为属于行政裁决类具体行政行为,其系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针对以无效宣告请求人为代表的社会公众提出的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以专利权的有效性作为标的,进行行政裁决的行为。对于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的公定力界限而言,应当遵从完全公定力说。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的确定力的理论基础在于公共利益本位原则。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的执行力,是对专利无效宣告审查程序结论的自行执行或者强制实现的法律效力。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的执行力具有时间性,自生效之日起具有持续的法律效力,但是在专利行政诉讼期间,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的执行力具有相对性。  相似文献   

9.
本文所称的专利行政诉讼专指不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下称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下称无效决定)及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下称复审决定)、以专利复审委员会为被告提起的行政诉讼,而不包括以国家或地方知识产权局为被告提起的行政诉讼。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为全国唯一受理专利行政诉讼案件的一审法院,  相似文献   

10.
正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下称"专利复审委员会")就天津三星电子有限公司(下称"三星公司")针对广州广晟数码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广晟公司")持有的一件名为"音频解码"的发明专利(下称"涉案专利")而提起的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案作出审查决定,宣告该专利权利全部无效。专利复审委员会的这一审查决定再次引发公众对2017年的一批涉及数亿元索赔案的关注。2017年,因认为三星公司、青岛海信电  相似文献   

11.
<正>案情简介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第11030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涉及名称为"平行钢丝束股圈收放束方法"的00127808.8号发明专利,该专利授权公告的权利要求如下:  相似文献   

12.
2003年底,我公司接受某专利权人的变更委托,代理进行其实用新型专利权(以下简称本专利)有效期内的全部专利事务。授命伊始,我们面临的就是某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已经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起的针对我委托人专利权的无效宣告请求。案件简介请求人A公司于2003年年中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了针对我委托人专利权的无效宣告请求,认为本专利因不具有新颖性而不符合专利授权条件。其理由与证据是:①其早于本专利申请日前就已生产、销售与我委托人的专利产品相同的产品(以下简称涉案产品),其提供的证据为增  相似文献   

13.
如何对付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赵洪在实践中,专利侵权案件,往往伴随着反诉专利权无效(即被告向中国专利局复审委员会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行为。究其原因,主要是专利权这种无形财产权的法律状态,不如其它有形财产权那样稳定所致。因此,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在考虑控...  相似文献   

14.
“一事不再理原则”是专利复审委员会在审理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案件中所遵循的一项重要原则,正确地把握该原则有利于专利复审委员会提高审查效率,维护法律实施的确定性和权威性,实现法律的秩序价值,避免程序的重复运作。本文结合具体的案例针对“一事不再理”原则的理解和适用提出了一些个人观点和见解,目的在于为专利权无效程序中如何把握和适用该原则提供一些便于操作的思路和方法。  相似文献   

15.
1996年 2月 1日 ,新疆珠江塑料厂将自己开发的用于鲜葡萄长途运输的“丑小鸭”塑料箱 ,以“一种塑料箱”为发明名称向中国专利局申请了实用新型专利 ,1997年10月 15日获得专利权。但当厂方以侵犯专利权为由 ,将仿制“塑料箱”的 10余家塑料厂诉至自治区专利局时 ,被告之一 ,新疆外贸包装厂塑料分厂 (哈密市新德包装有限公司 )却向中国专利局 (现国家知识产权局 )提出宣告“一种塑料箱”专利权无效的请求。 2 0 0 0年 3月 3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决定维持“一种塑料箱”的专利权部分有效。…  相似文献   

16.
2011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专利复审委具会对上海家化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兴专利复审委员会等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粉案(以下简称"家化专利无效纠纷案")的再审请求。该行政裁定书对于专利无效程序中权利要求的修改规则,具有重要的法律影响。最高人民法院认为:(1)专利权人在专利无效程序对权利要求进行修改,须符合《审查指南》...  相似文献   

17.
在我国专利制度设置中,对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采用了不同的审查方式:只对发明专利进行实质审查。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则仅仅进行形式审查,致使後两种专利权的稳定性相对较弱,较易受到挑战。例如,在涉及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诉讼中,被告常常会对原告专利权人据以起诉的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专利无效宣告请求,遇到这种情况。法庭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於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以及《民事诉讼法》第136条的相关规定’考虑是否中止诉讼。  相似文献   

18.
提交专利申请之后的后续程序包括:专利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审查、对驳回专利申请的复审、专利权的无效宣告和专利侵权诉讼.一般而言,在专利权人就专利侵权行为人的侵权行为提起专利侵权诉讼之后,专利侵权行为人通常会对被诉侵权的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相似文献   

19.
在无效宣告程序中,专利复审委员会通常仅针对当事人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范围和提交的证据进行审查,而在《专利审查指南》中规定了7种可以依职权进行审查的情形,出现这7种情形时,专利复审委员会可以依职权进行审查.但在审查实践中,往往会出现无法严格契合这7种情形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本文提出在适用依职权审查时适宜以请求原则为基石、以当事人的合理预期为前提,最大化地寻求专利权人的私属权利与社会公众利益之间的平衡.  相似文献   

20.
问:前几天,我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了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但是,现在我想增加申请理由不知道这样是否可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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