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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律硕士教育现存问题探析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董士忠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06,(5):16-19
我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开展十年来得到了迅速发展,但在培养目标、培养模式、课程建设等方面还存在问题。应当肯定法律硕士教育的职业教育性质,明确培养法律家的目标定位,努力从课程建设、导师选配、培养方式方法和论文写作等方面逐步完善法律硕士教育。 相似文献
2.
我国传统的法律本科教育被定位成通才教育,加之知识层次、社会阅历等因素,本科毕业生显然不能满足社会对高层次法律职业人才的需求;另一方面,传统的法学研究生教育侧重于学术训练,在实践能力上也存在欠缺之处。因此,培养大量高层次应用型法律职业人才的任务便压在法律硕士教育的身上。法律硕士JM教育培养的是应用型、复合型高级法律职业人才。本文针对法律硕士教育的这一特点,对法律硕士教育在培养模式、课程设置、课程体系、教学方法以及师资建设方面的现状和发展作一探索,以期对培养高层次法律职业人才有所裨益。一、培养模式法律硕士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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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斌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16,(9):37-41
以河南省开展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四所地方性高校为例,通过实证分析,总结了地方高校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实践能力培养过程中存在的困境:实践课程设置不尽合理;师资队伍存在结构性短缺;实践平台建设力度不够;缺乏实践能力提升保障机制、评估和反馈机制;缺乏特色。在此基础上,从优化课程体系、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打造实践平台、完善保障和评估机制、凝练自身特色五个方面对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实践能力的提升进行了探索和思考。 相似文献
4.
培养复合型、实务型的高层次法律人才是我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培养目标,但是,我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现状与实现培养目标的要求尚存在一定的差距。为此,有必要从法律硕士入学考试科目、招生制度、课程体系设置、师资力量建设等方面,进行相应的改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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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复合型、实务型的高层次法律人才是我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培养目标,但是,我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现状与实现培养目标的要求尚存在一定的差距。为此,有必要从法律硕士入学考试科目、招生制度、课程体系设置、师资力量建设等方面,进行相应的改革。 相似文献
6.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以培养高层次、宽基础的应用型和复合型法律人才和管理人才为目标,其课程体系设置应与培养目标相吻合,以区别于法学硕士学位和法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的课程设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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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北京9所培养单位进行问卷调查,发现在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培养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培养工作职业导向不强、课程设置不够合理、师资配备及教学方法运用不够得当、实习环节缺乏有效安排,此外,在管理工作中还存在对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没有一视同仁对待的问题。据此提出以下建议:法律硕士(法学)的培养应当明确职业化培养目标,合理规划课程安排,完善师资组成结构,增加学生实践机会,优化配套政策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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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职业能力分析为引领设置课程——以高职会计专业为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杨晓华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3)
高职会计课程设置应当以能力为本位,重在培养高技能应用型的会计人才。人才培养的核心是课程设置,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关键。因此,应当以职业能力分析为引领,明确课程设置的原则,从而科学设置高职会计专业课程体系。 相似文献
9.
穆方平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3,(11):31-32,38
我国法律硕士专业,在功能定位、课程设置、教师配备上都存在不少问题,本文旨在通过对法律硕士培养现状的剖析提出若干改进建议,并认为法律硕士培养必将成为法律教育的主流。 相似文献
10.
穆方平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3,(11):31-32
我国法律硕士专业,在功能定位、课程设置、教师配备上都存在不少问题,本文旨在通过对法律硕士培养现状的剖析,提出若干改进建议,并认为法律硕士培养必将成为法律教育的主流。 相似文献
11.
何建辉 《渭南师范学院学报》2007,22(1):36-38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是因应时代需要而设置的,其目标是培养复合型、应用型高层次法律人才。其设置既有深刻的法理基础,又有着极大的现实意义。法律职业要求司法者不仅具有一定的专门知识,还必须具备相当的社会知识和人生阅历,只有这样,法治的权威才能够建立起来。在中国法学教育历史上,对类似法律硕士的教育模式的探索从来就没有停止过,这一定意义上也说明了法律硕士的合理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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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式法律教育模式自在美国诞生以来,由于它的先进性和广泛适用性,已被许多国家和法学院引入与采用。此教学方法与我国法律硕士教育的理念、目标和方法相契合。我国部分高校经过充分的探索、研究和论证之后,开设了诊所法律课。在法律硕士教学中引入该教学方法,结合中国国情加以创造性应用,将其确定为当前法律硕士培养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有利于培养学生参与法律实际运用的能力,符合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经世致用的原则,培养出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 相似文献
13.
蒋鹏飞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报》2012,(7):97-99,108
财经院校法律硕士的学科建设,应当协调好学校层面的财经特色与法学学科建设之间的关系,防止因过于功利地追求学科建设的效率而影响法律硕士教育的健康发展。除此之外,还要协调好学科建设与教师发展之间的关系,通过教师的主动、积极参与奠定学科建设之基;处理好"术""道"之间的关系,做到两者兼顾。 相似文献
14.
作为高层次的复合型、实践型法律人才的法律硕士培养,为我国的法治建设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应当如何培养面向21世纪的新型法律人才是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本文从我国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实际出发,结合跨学科研究生教育的发展趋势,指出法律硕士的培养模式应当朝着复合型、综合化的方向努力。 相似文献
15.
我国从1978年恢复研究生培养制度以来,已有几万名法学硕士走上各种工作岗位,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但认真考察法学教育的现状就不难发现,目前的法学硕士教育还存在不少问题,诸如“司考”和“公考”的冲击,使法学硕士的精力很难集中到对专业课的学习上;教学内容的单一性、教学方法的“满堂灌”,又影响着对复合型人才的培养。为解决这些问题,建议改革现行的“司考”和“公考”制度,教师要改革授课方式和授课内容,扩大法学硕士的知识面,真正朝着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的培养方向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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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高等职业教育的教材开发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教材已成为当前高职教育的薄弱环节。现有教材缺乏特色,内容陈旧,更新速度慢,相互衔接较差,不够重视实践性教学环节,高职急需开发一批高质量的特色教材。除了出版社及相关协会、学会外,高职院校也应承担起教材的编写工作,搞好“校本教材开发”工作,注重综合课教材、实践课教材、学院教育教学需要的特殊教材,以及校本电子教材的开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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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教师专业发展的高师教育类课程设置研究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高等师范院校教育类课程存在着课程设置结构不合理、内容不完善、教育实习效果不佳等问题。主要原因是课程设置倾向于"学术性"以及受科学主义与工具理性的深层次影响。高师院校设置教育类课程应当充分考虑基础教育与师范教育改革的实际需要,应有利于职前教师培养与在职教师培训的一体化进程。通过设置条件性课程,提高师范生的基础教育理论素养,增强教育研究意识;通过设置实践性课程,开展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培养师范生的教师职业认同感和专业技能,从而提升其专业发展水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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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高职院校的人文素质教育面临着严峻的形势,但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收效甚微,处于热议而少做的尴尬境地,急需从理论和实践上加以突破。而知行合一、知行并进是中国古代哲学中关于道德修养、道德实践理论的精华,对于纠正当前高职人文教育中出现的问题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和实践意义,当今时代人文教育和职业教育的融合趋势使得突出人文教育的职业性和职业教育的人文性应该成为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新目标。因此,高职人文课程应该面向职业生活、以"知行合一"为导向进行重构。基于这种思想,以浙江高职为例对人文课程进行了体系重构和优化的尝试与实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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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初中学生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没有形成系列、整体效能的状况,活动课程校本化实施则是较好方式。它能依据地域特点、学校办学特色发挥应有价值。校本化实施的途径,要做到与学科教学、学校兴趣活动、学校德育的整合,并在劳动与技术教学、信息技术教学方面得到发展。校本化实施对教师的能力和学校的氛围提出了要求。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