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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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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黄森榕  杨伟 《新闻前哨》2005,(11):71-72
新闻侵权通常指新闻报道侵犯名誉权。侵权法上的抗辩,指被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提出使自己免责或减责的事实与理由。具体到新闻侵权,抗辩事由成立,新闻不构成侵权;抗辩事由不成立,则构成侵权。研究新闻侵权中的抗辩事由,实质上是为新闻是否侵权划定界线,因而在理论与司法实践上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2.
吴鹏飞 《声屏世界》2003,(10):35-35
豁免事由是指被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而提出的证明原告的诉讼请求不成立或不完全成立的事实。依据侵权行为法的一般原理,任何一种豁免事由能够有效成立,都必须具备两个条件:第一,必须具有对抗性。第二,必须具有客观性。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司法实践,新闻侵权民事责任中经常采用的豁免事由主要包括:权威消息来源。这一豁免事由在西方国家又被称为新闻特许权。如果新闻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对权威部门的结论或材料进行报道,却损害了他人名誉权,新闻机构可以其消息有权威来源为由而要求免责。在司法实践中,权威消息来源被认为是侵害公民、法人名誉权…  相似文献   

3.
胡笳 《江西图书馆学刊》2009,39(2):72-73,76
抗辩是指被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提出使自己免责或减轻责任的事由。分析了公共图书馆对抗侵权诉讼的抗辩事由。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公共图书馆侵权抗辩的对策。  相似文献   

4.
抗辨是指被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提出使自己免责或减轻责任的事由。本文分析了公共图书馆对抗侵权诉讼的抗辩事由,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公共图书馆侵权抗辩的对策。  相似文献   

5.
抗辩是指被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提出使自己免责或减轻责任的事由。本文分析了信息获取领域对抗侵权诉讼的抗辩事由,主要包括诉讼主体资格的欠缺、管辖权抗辩、著作权人的同意、合理使用、法定许可使用、已经采取了适当的措施等,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图书馆侵权抗辩的对策。  相似文献   

6.
从举证责任分配看新闻监督权利的司法保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张鸿霞 《新闻记者》2004,(12):39-41
在新闻传媒侵害名誉权的诉讼中,应当由原告对新闻事实的虚假承担举证责任,还是由作为被告的传媒对新闻事实的真实承担举证责任,是一个长期争论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首次对"证明责任"和"举证责任"作出了区分。本文拟通过刘世纪星源公司诉《财经》杂志侵犯其名誉权一案的分析,阐述"证明责任"和"举证责任"的区别,并对完善新闻侵权诉讼举证责任分配提出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7.
臧东娥 《新闻传播》2004,(12):56-57
近年来,新闻报道特别是舆论监督侵权的高发,生率让新闻界和法律界人士格外注目。所谓新闻侵权,是指新闻媒体和新闻从业人员通过新闻传播媒介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人格权造成不法侵害的行为。名誉权是非常重要的人格权,因而侵害名誉权就成了最常见的新闻侵权行为。据统计,在我国的新闻官司中,70%以上是侵害名誉权案件。  相似文献   

8.
如今,新闻侵权案件屡见不鲜.其中,新闻侵害名誉权是新闻侵权中最常见的一种.当此类案件发生时,由于种种原因,法院、原告、被告三方对于如何认定新闻侵权经常各有说法.下面从法学的角度,来分析一下新闻侵害名誉权的责任认定.  相似文献   

9.
所谓新闻侵权,是指新闻媒体和新闻从业人员通过新闻传播媒介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人格权造成不法侵害的行为。从目前都市报遭遇的新闻官司看,侵害名誉权是最常见的新闻侵权行为。  相似文献   

10.
杨丽娟名誉权案与知情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对广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杨丽娟诉《南方周末》侵害名誉权案的判决用语,提出质疑。作者认为,2007年有关杨丽娟追星的新闻炒作违背新闻职业道德,法院即使判决被告行为不构成侵权,也不应当颂扬其不符合新闻职业道德的行为。  相似文献   

11.
新闻侵害名誉权的表现形式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新闻媒体也以真实报道新闻事实为己任。但近些年来发生的新闻侵害名誉权案,却基本上都是被以“新闻失实”为由提起诉讼的,新闻侵害名誉权的表现形式也大都是围绕“失实”而形成的。常见的表现形式有三种:  相似文献   

12.
一 新闻侵害名誉权的诉讼与纠纷中,原告和被告所分别坚持的名誉权和舆论监督权,已有的法律条文对它们所提供的保护是不平衡的.我国宪法和民法通则确认公民的名誉权和舆论监督权受法律的同等保护.但是名誉权属于民事权利,在保护公民、法人名誉权的问题上,我国经过10多年的努力已经形成了完备的保护体系.  相似文献   

13.
新闻报道是事关公民名誉的行为。新闻媒体在报道新闻时,虽然只是客观反映新闻事实本身,但对新闻的选择却总带有或贬或褒的主观态度。选择贬,则会令当事人名誉受损;选择褒,则令当事人名誉获益。如果贬褒过程中新闻从业者主观无过错,则不存在新闻侵权问题,而一旦贬褒过程存在过错,则会导致对当事人名誉权的侵害。根据笔者近年来对新闻侵权案类型的分析,新闻侵害名誉权案占所有新闻侵权类型的60%-70%,是名符其实的第一侵权类型。  相似文献   

14.
新闻侵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新闻侵权是指新闻行为主体通过新闻报道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姓名权、荣誉权以及其他合法权益造成不法侵害的行为:而狭义的新闻侵权专指新闻行为主体通过新闻报道对公民或法人名誉权的侵害行为。本文特指后者。  相似文献   

15.
3月12日,轰动体育新闻界的“陆俊案”终于一锤定音:原告陆俊胜诉,被告《羊城体育》报社败诉,北京海淀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因“侵害陆俊名誉权的行为”向陆俊登报致歉,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和经济损失费分别为8.5万元和1.7832万元。判决后,被告没有提出上诉。  相似文献   

16.
近年来.新闻侵权官司居高不下,且又败诉居多,新闻媒体或记动辄被告上法庭,不得不以被告身份被动地为自己辩护,譬如,自1985年上海出现建国以来第一起新闻官司后,全国新闻官司已逾千起,其中大多数新闻官司涉及最普遍的便是所谓侵害法人及公民名誉权,而司法机关对这类案件的审理更侧重于对名誉权等人身权的保护,以至新闻媒体常常败诉。  相似文献   

17.
秦庆国 《青年记者》2007,(18):103-103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199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和1998年《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条文的规定,新闻侵权主要是指侵害人通过新闻传播媒介向公众传播不真实的情况,或情况虽真实,但属于法律禁止传播的事实,或运用侮辱、诽谤性语言,从而侵害了公民或法人的人格尊严,造成精神上的损害。明晰了这几点,我们在实施舆论监督过程中就要既有所为,又有所不为。  相似文献   

18.
新闻侵权,是因新闻传播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广义上的新闻侵权,包括侵害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荣誉权、作权等:狭义上的新闻侵权,专指侵犯他人名誉权(含隐私权)的民事违法行为。本采用的是狭义新闻侵权。  相似文献   

19.
程前 《新闻世界》2001,(2):32-34
建国以来,从1985年我国首例新闻官司--“疯女案”至今,新闻官此起彼伏,与日俱增,成为一种社会普遍关注的现象,从诉讼结果看,作为原告的公民(法人)胜诉的居多,如:早期的李谷一诉汤生午和《声屏周报》侵害名誉权案,近年来的李林诉《新生界》杂志社,何建明侵名誉权纠纷案等,公民(法人)通过法律途径,有效地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了广大公民的民主法制意识已大大增强,但细心的人们不难发现,在新闻侵权诉讼中,新闻媒体总是处于被告的地位,鲜见有新闻媒体拿起法律的武器,站在原告的位置上,指控某公民(法人)侵权的案件,原因何在。  相似文献   

20.
李成连 《新闻记者》2002,(11):42-44
答辩 ,是指在民事诉讼中 ,被告对原告所提的主张和意见进行反驳、说明、答复和辩解 ,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也就是答辩人。而在民事上诉案件中 ,被上诉人是答辩人。在司法常规中 ,“答辩”一词用于民事诉讼行为 ,表明民事诉讼中原告和被告的法律地位平等。而在刑事诉讼行为中 ,被告方的代理人则是辩护人 ,其行为是为被告作“有罪”和“无罪”的申辩 ,“辩护”是指在刑事案件诉讼中被告人为自己申辩或辩护人为被告人申辩。新闻官司属于民事诉讼范畴(除诽谤罪的自诉刑事案件以外)。在新闻官司的法庭审理中 ,法庭答辩是新闻官司的核心 ,决定官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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