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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首次明确高校对查处学术不端行为负直接责任
摘    要:教育部首次就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发出通知。通知指出,高校对下列学术不端行为,必须进行严肃处理。包括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篡改他人学术成果;伪造或者篡改数据、文献,捏造事实;伪造注释;未参加创作,在他人学术成果上署名;未经他人许可,不当使用他人署名;其他学术不端行为。

关 键 词:学术不端行为  直接责任  校对  部首  教育  查处  学术成果  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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