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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刑事诉讼程序具有自身的独立价值,是实现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的规则体系,但如果没有程序性裁判机制作保障,一切程序规则都难以得到切实遵循.形同虚设.在我国刑事诉讼中,构建程序性裁判规则有其,现实必要性;而在比较分析中国与西方国家程序性裁判的特点后,不难发现我国程序性裁判机制离诉讼法治的要求还有相当的距离,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相似文献   

2.
我国目前刑事诉讼中的程序性裁判制度存在的问题主要是裁判范围狭小、机制不全,缺少了最核心的司法审查制度和程序逆行,当事人遭受双重危险。  相似文献   

3.
美国刑事诉讼制度背景下的程序性裁判可分为“法定的程序性裁判”和“选择的程序性裁判”。“法定的程序性裁判”是国家为了保障人权而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承担的一项最基本的义务;“选择的程序性裁判”对于刑事诉讼程序正义的实现更具有意义。我国刑事程序中缺失“法定的程序性裁判”,而对于“选择的程序性裁判”来说,裁判对象范围狭小、机制残缺应是它的缺陷。  相似文献   

4.
刑事诉讼中程序性裁判是抑制权力滥用的平台,它可以用来规范侦查权的行使和有效地制约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又是公民权利救济的平台,它为当事人提供"为权利而奋斗"的机会;还是提高刑事诉讼效率的平台,它有利于程序性争议的及时解决和抑制当事人滥用程序诉权。  相似文献   

5.
再审程序能补正和救济已生效的错误裁判,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也造成滥诉和再审程序的不断启动,导致裁判公信力和司法权威下降。确立终审裁判和程序公正理念,严格限制启动再审程序,使再审程序法定化,做到公正高效。  相似文献   

6.
程序性裁判是实现程序正义的平台,离开这个平台,刑事诉讼程序正义则是空中楼阁。但程序性裁判的存在并不是因为程序性裁判之价值而被各国立法者钟情,而是刑事程序逻辑结构导致了程序性裁判存在的客观必然。  相似文献   

7.
非讼程序审理的是没有争议的案件,其程序设计目的是迅速、经济的解决案件。但不管是怎样的程序设计,最终都是为了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因此,除了对案件当事人采取程序保障之外,对非讼程序中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也应进行一定程序保障,听取第三人陈述,法官对利害关系人进行主动询问,允许第三人对案卷查阅,对处理与第三人有关的权利义务时以有效方式告知第三人。在做出裁判之后,赋予第三人权益救济机会。  相似文献   

8.
我国的民事再审制度在维护法院裁判的正确性与严肃性、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在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一些新问题,有必要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9.
刑事再审程序是我国纠正错误生效裁判的一种特殊的救济程序。刑事再审程序的设立,对于纠正错误的裁判,保护当事人特别是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树立司法权威,具有重要意义。完善刑事再审程序,应取消法院启动再审程序的权力,明确规定再审的理由,明确规定提起再审的时限和次数,取消原审法院的再审权。  相似文献   

10.
民事程序选择权是指当事人雀审判过程中依照自己的意志对有关程序事项的选择权。民事程序选择权源于各国法律对程序主体原则的承认,是为了切实保障国民平等使用诉讼制度和接近司法的机会所赋予当事人的基本程序性权利。确立民事程序选择权有助于保证程序的公正性和提高程序效益,有利于提升民事司法的公信度和接纳度。我们应借鉴国外先进的立法经验,完善现有的民事程序机制以保证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机会的有效行使。  相似文献   

11.
各民族一律平等,是我国少数民族诉权得以实现的基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保护少数民族诉权的重要条件。而少数民族当事人各项诉讼权利的落实,则直接保护了少数民族的诉权,加强对少数民族诉权的保护:第一,进一步加强对少数民族特殊权益保护的立法工作。第二,加强少数民族地区司法队伍的建设;第三,进一步落实诉讼法的规定;第四,提高少数民族自身的法律意识。  相似文献   

12.
权利告知具有吸收不满、终结处分裁决以及保障公民财产权益的功能;只有间接而没有直接的明文权利告知,这是我国强制处分公民财产权利告知制度设定之最大不足。树立程序正义、告知为民的理念,明确告知内容、不告知法律后果以及对告知权之救济,是我国强制处分公民财产的权利告知制度完善之必然进路。  相似文献   

13.
高校教师权益救济是依法治教的重要表现,是维护教师队伍稳定和壮大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我国教育治理能力的重要维度。当前教师权益救济制度包括行政救济和司法救济两种,二者由于处理范畴、执行基础不同,处于明显的割裂状态,使高校教师权益救济制度本身产生了桎梏。由于教师地位和权利结构不明确,高校教师与学校权益关系复杂,且以申诉制度为代表的行政救济制度在程序上、受理范围、时限等方面存在问题,导致申诉制度效力不强。由于教师权利结构不明确,再加上高校属于学术自治的范畴,在没有具体程序法法理依据时候,司法救济难以对高校与教师之间的权益纠纷产生效力。可通过完善法律体系、创新权益救济机制、建立一体化的权益救济制度体系推进行政救济与司法救济的制度融合,切实保障高校教师的权益。  相似文献   

14.
刑事灰色不裁判是指刑事诉讼法未规定是否应当作出裁判,但从法律精神及对当事人的影响来看,应当作出裁判,而司法机关不作出裁判的现象.它存在于司法实践中,会损害国家利益与当事人的利益,因此有必要确定对当事人权益的救济措施,对当事人的权利救济措施进行设定.  相似文献   

15.
法律援助是国家保障司法人权和司法公正的不可缺少的重要手段,是现代国家对公民承诺的一项基本义务。我省的法律援助制度自建立以来,为经济困难群体、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了平等法律帮助,为保障司法人权做出了积极贡献。但实践中还存在不少缺陷亟待完善,包括制度建设以及法律援助队伍建设等。本文主要分析我省法律援助的现状、特点及存在的弊病,并从三个方面提出构建符合本地实际状况的法律援助机制,以期进一步发挥该制度的司法人权保障功能。  相似文献   

16.
隐蔽作证对证人合法权利的保护具有重要的意义,但同时也会限制被告人对质权、辩护权等正当权利的行使,影响审判程序的公正性和公开性。从确保程序公正和实体真实的角度考量,域外法治国家均在利益衡量的基础上从实体限制和程序控制两个方面对隐蔽作证进行了法律规制。虽然我国2012年《刑事诉讼法》首次以立法的形式对隐蔽作证制度予以肯定,且2018年《刑事诉讼法》延续了这一规定,但规定的宽泛性和原则性极易导致隐蔽作证在司法实践中的无限适用。基于此,我国立法和司法解释有必要在借鉴其他国家隐蔽作证制度的基础上,对该制度的适用条件、对象、手段,以及程序作出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以此实现刑事诉讼中不同利益之间的协调。  相似文献   

17.
诉讼公正与效率二律背反。过分追求诉讼效率不利于保障程序的遵守,不利于人权保障,不利于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结合。应当坚持程序公正、司法公正的理念,理顺司法机关内部的运行机制,推进司法工作人员专业化、精英化,科学完善刑事诉讼期间的规定,改革当前刑事诉讼的费用制度。  相似文献   

18.
我国土地征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公共利益”概念界定不明;土地征收程序不规范;征收补偿不到位;征收中对农民权益救济的司法保障不力等。完善我国土地征收制度要实现经营性用地市场化供给,完善土地征收的程序,改革土地征收补偿制度,建立完善的司法救济途经。  相似文献   

19.
司法公正是法律价值的评价标准,司法公正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两个方面。实体公正是公正的本源,程序公正是实现实体公正的手段。实体公正具有相对性,程序公正是看得见的公正。实体公正优先论和程序公正决定论皆不可取,在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发生冲突时应该坚持程序优先。实现司法公正需做到以下几点:合理配置司法资源,建立能够独立行使司法权的司法体系;建立健全司法监督体系;建立完善的惩治司法腐败的制度。  相似文献   

20.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广泛存在着司法机关以决定形式单方强制处分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的现象,这一现实不仅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也与多项现代刑事诉讼原则发生了冲突,针对我国现状,废止和变更决定权已经成为我们必然的选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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