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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黄璐 《体育科研》2016,(2):16-23
国际足联危机性案件呈现了国际体育组织自治权存在的结构性危机。为了更好地把握全球化时代中的体育外交关系、推进体育社会组织改革,主要从国际足联自治权使用、国际足联决策程序的合法性问题、美国的对外政策立场等视角对国际足联危机性案件进行延伸论证,并对国际足联的进一步善治改革等趋势进行预测和探讨。  相似文献   

2.
新一轮实体化改革中,精英运动员、教练员主导下的精英自治成为单项体育协会自治改革的主要形式,尽管初步实现了专业化的协会实体化运作,但这一治理范式也存在一定问题,因此有必要重新对精英自治范式进行深刻认知与反思。采用文献资料法与实地调研法,首先解构精英自治的运作逻辑,认为精英自治以多元合法性为基础,并运用社会资本实现资源动员;在此基础上,反思精英自治范式在实践中可能出现的局限性隐忧,借鉴国际体育组织克服自治权膨胀的善治改革思路。提出:健全单项体育协会内部权力制衡机制,避免精英权力过度集中;完善单项体育协会内部民主程序,以程序正义取代精英粗放管理;提升单项体育协会运作透明度,促使精英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规范协会领导的能力、诚信与道德审查标准,以此推动协会向高效善治转型。  相似文献   

3.
运用文献资料,逻辑归纳等研究方法,针对我国公共体育服务的改革取向进行了深入的探讨。研究旨在将公共价值管理理论与我国公共体育服务改革进行有机融合,为改革取向寻求理论和实践支撑。在评述公共价值内涵及其理论主张的基础上,剖析了在公共体育服务过程、服务结果、信任与合法性三个层面存在的公共价值简缺之症结。借鉴西方国家应对公共服务"合法化危机"的举措,提出了我国公共体育服务在价值取向、行政体系、绩效评定以及网络平台四个方向的改革建议。研究价值在于引导社会对公共体育服务的民主性、公共性、高效性以及信任与合法性形成正确的认识,促进我国公共体育服务的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4.
国际体育组织为何要遵从同侪制定的没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呢?为理解规制对象的遵从行为,选取夏季奥运会项目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采用的《关键治理原则和基本指标》为案例进行探究,并在此基础上分析遵从的正当性理由。全球体育治理中自我规制的兴起,是国际体育组织回应外部问责需求、规避政府监管和建构合法性手段等综合因素的结果。强有力执行是自我规制的必要因素,即跨国私人规制只有在适用对象执行遵从的情况下才是有效的。此外,国际体育组织遵从自我规制倡议,以满足“自利”和“规范引导”的混合动机。遵从行为即可以理解为激励的作用,也可以理解为个体或集体的价值观和社会规范的作用,前者依据结果性逻辑,而在规范型遵从中,行动者采取行动的基本动因是对行动是否合乎社会规范的思考,即适当性逻辑。  相似文献   

5.
新时代体育治理秩序的完善有赖于单项体育协会自治与外部权力约束的有机统一。通过理清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脱钩转型的方向,考察协会脱钩转型中的现实困境,并提出突破方略。研究认为,协会脱钩后实现有限法人自治需要法人属性、自治组织、自治资源与外部规制的明晰,然而改革实践中协会的法人性质模糊、自治组织失范、自治资源匮乏、外部规制失效掣肘协会转型。下一步应厘定协会自治权属性,确立协会私法人地位;健全协会法人治理结构与治理制度,超越协会精英治理;保障协会治理资源来源的合法化与多元化;最后加强协会自治的外部规制科学化与有效化,最终实现协会自治与约束的平衡。  相似文献   

6.
在奥林匹克运动三大支柱中,国际奥委会是指挥首脑,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进行技术辅助,国家奥委会是开展各种活动的基本单位。三者互相配合、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它们之间的相互制衡,主要是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和国家(地区)奥委会实力的增强和争取更多应有权益的斗争。  相似文献   

7.
国际单项体育联合总会是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的联合组织。 1967年 4月 21~ 23日, 26个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聚会瑞士洛桑,决定并成立了该组织。到 1997年 10月其会员发展到管理世界上 150个运动项目的 90个国际体育联合会,分为正式会员、联系会员和临时会员三类。   正式会员有 70个;联系会员有 16个;临时会员有 4个。   该组织的正式工作语言为英语和法语。   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总会旨在为所有体育组织提供一个论坛,一年一度就共同关心的问题交流意见。总会章程将其任务界定为:保持其成员的权威与自主;建立其成员和各体育组织…  相似文献   

8.
在土耳其足球运动员和裁判员起诉土耳其政府的两起体育纠纷案件中,欧洲人权法院判决土耳其政府败诉,法院根据《欧洲人权公约》第6条第1款否定了土耳其足协强制体育仲裁制度的合法性,维护了运动员和裁判员寻求司法救济和接受公平审判的权利。该判决与此前该法院在佩希斯泰因诉瑞士联邦政府案中认可国际强制体育仲裁制度的合法性并不矛盾:设置强制体育仲裁制度本身(perse)并不违法,但如果该制度中的仲裁机构和仲裁员未能满足独立性和中立性要求、仲裁程序的公正性得不到保证、仲裁裁决不能接受国家法院的司法审查时,强制体育仲裁制度可能会侵犯当事人的诉权,而国家政府会因为违反《欧洲人权公约》第6条第1款而承担法律责任。参考该案判决,根据中国签署的国际人权公约与中国宪法对人权保障的要求,在目前中国法院不愿意受理竞技体育纠纷案件、独立的体育仲裁制度并不存在的情势下,应当对以中国足协内部仲裁机制为代表的强制体育仲裁制度进行机构设置和程序规则方面的改革,保障其裁决机构的基本中立性以及裁决程序的公正性,并加快中国外部独立体育仲裁制度的构建,避免李根案之类的尴尬局面再度出现。  相似文献   

9.
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的社会合法性挑战和发展途径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依据合法性理论,在我国社团组织社会合法性的相关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我国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的社会合法性的概念和分析框架。通过对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所面临的组织定位模糊、“规则虚置”与“监督弱化”、权力的垄断与利益矛盾、共同利益的代表性弱化等社会合法性挑战的分析,提出整合组织双重权力关系、建立利益协调与资源整合机制、完善相关法规与制度的发展对策。提出社会合法性是动态的,在新的社会环境和条件下,单项体育协会组织应从权力和利益的整合出发重建新时期的社会合法性。  相似文献   

10.
采用文献资料法、实地调研法、逻辑分析法从资源依赖理论视角对全国单项体育协会的资源依赖系统、治理的资源困境和路径进行研究。全国单项体育协会的资源依赖系统主要包括组织内部资源和组织外部资源,其中内部资源主要指单项体育协会组织内可直接控制的人才、资金、物质、组织管理制度等;外部资源主要指单项体育协会生存发展所需要的政府资源、市场资源和社会资源。全国单项体育协会组织内部资源与外部资源互动联系,形成内外联动的作用机制。脱钩后全国单项体育协会治理面临的资源困境为组织内部存在管理结构和制度不完善、场地设施资源不足、专业综合人才不足;与全国单项体育协会外部资源交互的过程存在政府对全国单项体育协会资源供给不足,全国单项体育协会市场资源开发能力不足和全国单项体育协会的社会基础薄弱,而导致对社会资源获取不足的问题。全国单项体育协会的治理路径可以构建全国单项体育协会实体化运行的政府服务体系,提高全国单项体育协会的市场资源开发能力,创建平台、多方协作以夯实社会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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