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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的视角看"甲B假球案"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透过中国足协对涉嫌打假球的甲B五俱乐部处理的过程和处罚的决议,从法律的视角就行规、利益、举证原则、司法介入、疑罪从无、法治等方面,探讨中国足协在此处罚决议和过程上与法律处置与法律适用上存在的不同之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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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来裁判问题日益突出,受到裁判暗算的球队不断增加,“上书”抗议也大有人在,但绝大多数部被中国足协驳回,并重申:任何理由都不能成为参赛球队违反纪律或破坏赛场安全和秩序的借口。其实人们都能理解裁判的不易,但是中国足协不能把“保证权威”变成“袒护裁判”的理由,人们需要的是公正。如果闭着眼不愿意看应该看到该解决的问题,或堵着耳朶不听那些应该听的意见,是做不好工作的。人们应该相信,中国足协能够解决好裁判的问题,因为他们已经开始看到这些问题了。中国足协有关官员曾含蓄地警告某些裁判:“你们掂量掂量,是一、二万元的红包重,还是一生的前程更重。”中国足协一贯提倡比赛双方应无条件的服从裁判,这不可否认。但服从裁判必须要以执法公正为前提,如果裁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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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洋外员、洋教练大批“登陆”中国职业足球联赛之后,“洋裁判”也开始陆续在甲A甲B中登场亮相,尤其是今年,在舆论一片“打假扫黑”的声浪中,中国足协为示公正,对联赛的某些敏感场次开始邀请一组组日本、韩国和泰国裁判来华执法。甲A第24轮,武汉红金龙主场对八一,中国足协请日本足协派了三名日本裁判临场执法。正巧,笔者受中国足协新闻委员会派遣,赴武汉担任该场比赛的新闻监督,有机会同这三名日本裁判“同吃同住同活动”。笔者不是裁判专家,不便对他们的执法水平“说三道四”,这里只记下三名“洋裁判”在赛前赛后的几件“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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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博览》2002,(4)
当在足球界发生纠纷时,很多人想到了法律,但是他们却因为我国的许多法律还没有详细到可以为一个越位、一个点球来处罚谁时而大叫无法可依。事实是这样吗?不是。因为我们有《体育法》。在该法中,有关足球纠纷和其它体育纠纷我们都可以找到解决的办法。但是我们许多足球中的纠纷却没有解决,原因就是有法不依。更尖锐地说就是:执法主体根本不愿意使用应该使用的法律;要不就是那些有权力执法的主体白痴到了不知道有法可依的地步。说来有点悲哀。7年了,中国足协却一直没有把严重阻碍中国足球发展的裁判也职业化一下!更令人恼火的是,当裁判出现问题,法院无法判罚时,中国足协仍不太当一回事。——南方日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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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是诸多有效调控职业足球手段中的一种。中国足协与各级地方政府在运用政策调控足球改革中也出现了很多问题。在倡导依法治体的今天,加强职业足球法制建设、突出法律的作用将是职业足球健康发展必须面临的现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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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志明 《天津体育学院学报》2015,30(3):228-233
立法立场的法源观和司法立场的法源观本质上是一种国家法源观,这种法源观已经不能有效地回应法律实践的需要,因此,需走出国家法源
观,从形式性认知向功能性认知转变,把法律渊源理解为“有说服性论据”更能解释社会现实。在一些司法案例中,法院之所以把中国足协的行业自治
规范用作裁判规范,因为这些自治规范能为法院的判决提供“有说服力论据”,而这种说服力建立在足协行业规范的专业理性和秩序正义基础之上。
从法理上看,中国足协的行业管理制定权中有法律授权属性,给这种制定权加入了“公权”属性,增加了中国足协行业自治规范“法律硬度”,进而在公
信力方面为行政执法和法律适用提供更有“说服性”的法源论据,故中国足协行业规范应在中国法律渊源体系中应占有一席之地。不同的法源类别意
味着其在法律渊源适用中的地位与作用不同,同时也会对法律适用者产生不同的优位排序思维。在中国语境中,应把足协行业自治规范归于非正式
法源类别为宜,由此也决定了其在法律渊源体系中的辅助性功用和次层级地位,它对于法院的法源论证只具说服性效力。在中国足协行业自治规范
与其他法源之间的识别问题上,应把正式法源优位地位思维与行业自治规范等非正式法源的辅助性功用统一于语境化运用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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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晓博 《体育成人教育学刊》2005,21(6):7-9
从中国足协处罚《足球》报这一事件入手,从法律角度对中国足协在这一事件中的权力行使及其合法性问题进行了阐述研究,主要探讨了中国足协的权力来源、有没有权力处罚媒体、有没有权力剥夺媒体的采访资格等几个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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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极拳是我国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其吸收和发展了我国古代哲学、医学、养生和气功等文化精华,形成了一整套锻炼方法,具有保健、养生、增强体质和开发潜能的效果,深受广大群众喜爱。但初学者对太极拳的“用意不用力”很难理解,文章针对这一问题从太极拳中的“力”与“劲”的关系、力学简析和强身作用几个方面谈了一些自己的粗浅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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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与"实"是辩证法中相互对立相互统一的一对矛盾,虚与实作为矛盾的双方,贯穿于武术运动的各个环节,虚可变实,实可变虚,虚实相生。文章从虚与实的释义、虚实的文化、技术层来详尽阐释其在武术中的作用。武术正是有了虚实,才使这种"战斗语言"更神秘,"虚""实"让武术进入了一种变幻莫测的境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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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亚东 《哈尔滨体育学院学报》2005,23(1)
该文主要让人们了解太极拳是武术的一个重要拳种 ,是以技击为主要内容 ,以套路、推手也即搏击为其运动形式。论述了在习练太极拳时首先要了解它的内在联系和运动规律 ,并要熟知 :“武”是太极拳的内涵、“舞”是太极拳的表现形式、没有技击含义的“舞”不是“武”、“武”和“舞”是互为基础 ,相互促进的统一整体等。正确认识太极拳中的“武”与“舞” ,尤其是“舞”在太极拳运动中所起的作用和意义。从而 ,因“舞”而健身和有“武”而防身的双重价值得以实现 ,使太极拳运动得以继承和弘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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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洛丽塔》中的洛丽塔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衡 《徐州教育学院学报》2003,18(4):88-90
洛丽塔是当代世界学史上的经典人物形象之一。评论界往往将其泛化为典型地追求物质享受的美国少女典型。其实应当从美国现代社会观念和社会挽救机制着手,着重分析洛丽塔所处的生存困境对其个性及悲剧的影响;通过对父亲形象缺失、道德觉醒及自我选择等问题的探究,揭示其人生悲剧反抗和追求的实质,从而完成对洛丽塔人物形象的阐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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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康有为视"四王"为"糟粕"之时,"四僧"这个在中国美术史上极为重要的概念还尚未产生。没错,在清初以来的画史画论中,牢牢占据画坛主流的是"四王"。据考,"四王"是一个乾隆中后期出现的称谓,而"四僧"作为一个艺术概念的出现,是在民国时期。旧上海上流社会大收藏家们,对"四王"作品非常青睐,以至于王原祁精品画作价值,超越宋元作品,今日上海博物馆所藏"四王"作品,无不是那些旧上海风云人物珍爱之物;而"四僧"最大的辉煌是民国以后,日本收藏家大肆收购,掀起一股"四僧"绘画收藏热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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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比赛和训练中,“时机”与“时机感”问题,始终成为教练员、运动员非常关注和急需解决的问题,针对这一问题提出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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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方法的改革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章以当前教学改革的新目标及现代教学理论的新要求为依据,结合武术自身特点的优势,在教学过程中,提出并实施“多层感官动静结合讲解法”。该法不仅能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把学生由过去在课堂上被动的被“填”的“鸭子”变成有思考能力的、有主观能动性的人,同时,极大地提高了学生的专业技能及逻辑思维能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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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体育文化角度对宋代科考“武科”的历史沿革、考选内容、体育文化价值和弊端等进行系统研究。“武科”又称“武举”,宋承唐制,宋仁宗天圣七年(公元1029年)正式设立。考试内容以骑射弓马为主,内场有策论(诸家兵法)。“武科”有助于宋朝社会“尚武”风气的形成,为国家遴选优秀的军事体育人才提供了方便,促进了宋代民族传统体育的形成和发展。宋朝300年间,“武科”虽受到历代君王的重视和支持,历经77榜却未选拔出一位名将,存在“武科”标准以文为主和拘于制度化运作等弊端。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