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我国足球劳动争议的解决面临着两难的境地。一方面,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虽推动了体育仲裁制度的落地,但其明确将劳动争议排除在体育仲裁范围外,而能够受理足球劳动争议的足协内部争端解决机构并非体育仲裁机构;另一方面,有权处理劳动争议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和法院不存在适用行业规则取代劳动立法的空间,无力解决此类行业争议中的特殊问题。秉承行业自治理念,我国法院在司法实践中以全国单项体育协会具有行业管理权为由拒绝受理。作为属人法的体现,业内争议解决机制乃是行业自治的有机组成。由此法院的态度发生根本性的转变,为中国足球仲裁的确立提供契机。然而中国足球仲裁之证成亟待明确其存在的正当性,并处理好与国内劳动仲裁、国际足联争端解决机制之间的关系。为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足球争端解决机制,亦有必要从内部治理、仲裁员选任、裁决的法律适用以及透明度等方面加以改进。  相似文献   

2.
2022年新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确立了我国由各体育协会内部争议解决机构、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等主管主体共同构建的多层次体育纠纷解决体系,为体育纠纷专业、高效化解提供了多元救济途径。然而,当下对各解纷机制受理纠纷的逻辑关系缺乏梳理,造成当事人救济选择困惑、各机制定位混乱、争议解决效益折损。以一起界定各体育纠纷解决机制间主管边界的司法案件为引,分析各机制的法律属性和裁决效力,厘清各机制间的主管边界,确定主管权的审查规则。从人民法院角度,判断体育纠纷的个案主管权,应当以鼓励体育自治为导向,尊重体育纠纷处理专业性、封闭性的特点与效率要求,同时以司法保障当事人救济权益为底线,确保体育纠纷专业、高效、终局性解决。体育协会内部争议解决的约定不产生排除法院主管权的效果,当事人可就相关纠纷直接提起诉讼。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仲裁的约定可排除法院主管权,仲裁合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相关规定的,法院应裁定驳回起诉。  相似文献   

3.
《体育与科学》2015,(5):39-46
司法介入体育争议并不必然影响体育自治的实现。对我国法院自1999年来16年间的裁判文书分析证明,在行政诉讼领域,体育自治一直得到坚守,法院尚未受理过以体育协会为被告的行政诉讼。在民事诉讼领域,不同法院对司法介入体育争议的态度不同:以体育协会为被告的名誉权侵权纠纷不能得到法院支持,但在劳动争议案由和合同违约案由中,法院介入的情况在不断增加,体育自治呈现消解状态。在刑事诉讼领域,法院的司法管辖是绝对的,不存在体育自治。在我国体育自治配套制度还不完善的情况下,司法良性介入体育争议不但不是自治的黄昏,反而有助于体育自治目的的实现。  相似文献   

4.
国际体育仲裁院特别仲裁处(CAS AHD)在雅加达亚运会期间仲裁了3起案件。特别仲裁处仲裁庭通过合理运用解释方法填补了《亚奥理事会章程》中争议解决规则的漏洞,对仲裁庭自身管辖范围进行扩大,保障了未取得正式参赛资格的运动员和国家(地区)体育协会的诉权。但仲裁裁决无法从根本上改变有缺陷的争议解决规则。这种有缺陷的规则不符合奥林匹克运动追求善治的趋势,应参考其他区域性大型体育赛事的经验进行修改。第三方体育仲裁机构通过发挥准司法能动性,能够帮助完善体育自治。  相似文献   

5.
王进 《体育科研》2018,(4):21-26,33
在15名女子跳台滑雪运动员诉温哥华冬奥会组委会一案中,加拿大国内法院对于奥运会组委会的管辖权问题成为了争议的焦点。奥组委在形式上虽然是一个国内组织,但由于其与国际奥委会、各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以及国内政府之间的特殊关系,使得国内法院在决定是否对涉及奥组委的争议案件行使管辖权时,不得不谨慎地判断争议行为作出的真正主体。通常情况下,对于奥组委执行国际体育组织的奥林匹克决议产生的纠纷,国内法院应当遵守《奥林匹克宪章》的规定,放弃对此类争议的管辖权,交由具有合法资格的国际体育仲裁院(CAS)进行裁决。  相似文献   

6.
美国业余体育仲裁制度的启示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黄世席 《体育学刊》2004,11(5):18-21
在美国,仲裁是解决业余体育争议的比较常用的非诉讼解决方法。美国业余体育运动争议仲裁的依据主要有美国泰德斯泰文斯业余体育法、美国奥委会章程以及美国反兴奋剂机构的规范等。美国仲裁协会仲裁的与业余体育运动有关的争议主要包括运动员参加奥运会或泛美运动会的参赛资格争议、国内单项体育运动协会的承认问题而引起的争议以及因兴奋剂检验问题而引起的争议3种情况。但是仲裁裁决并不总是最终的和有约束力的裁决,当事人可以在国内法院对其提出诉讼。  相似文献   

7.
司法介入竞技体育纠纷的理论障碍主要在于体育纠纷解决自治原则,德日特别权力关系理论给该原则以理论支持,然而今天,特别权力关系理论已经势微,我国体育纠纷解决自治原则缺乏中立的体育仲裁制度保证,且其本身过于绝对,再加上我国现行体育社团内部解决机制因受体育行政权的制约而缺乏独立性。故应当确立我国竞技体育纠纷解决有限自治原则,并通过修改相关法律和章程、设立独立的体育仲裁机构和体育法院来实现。  相似文献   

8.
足球合同违约不仅导致赔偿,还可能引发体育制裁。将此类由体育制裁引发的争议提交至国际体育仲裁院(Court of Arbitration for Sport, CAS),须将足球主管机构作为被诉方。在审查此类案件中,仲裁庭首先确认合同违约是否发生在保护期内;对违约球员、违约俱乐部和诱导球员违约俱乐部施加的体育制裁不同,仲裁庭的审查要件和裁判标准也存在区别。在处理此类案件的过程中,CAS尊重足球主管机构在体育制裁方面的裁量权,同时确保这一裁量权的行使正当及在合理范围之内。  相似文献   

9.
从发展历程来看,上诉管辖机制虽然自国际体育仲裁院建立初期即已经存在,但它的逐渐完善却是不断改革的结果,其中应特别注意1992年 审理的GUNDEL案带来的广泛影响。与国际商事仲裁不同,此种针对体育组织决定的上诉管辖机制极为特殊。上诉管辖的依据,无论基于体育组 织的章程,还是当事人订立具体的仲裁协议,都只是在满足瑞士法的信赖原则的基础上发生拟制的合意;上诉管辖的条件,其不仅要求当事人用尽 体育组织内部的救济方式,还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提起,具有行政案件处理的特点;上诉管辖的范围,它虽然主要解决体育组织和会员之间的管理 性质的纠纷,但也包括因对组织处理下属俱乐部和球员之间的雇佣争议作出的决定不服发生的纠纷,具有广泛性的特征。国际体育仲裁院上诉管 辖机制的特殊性已经获得了能够撤销国际体育仲裁裁决的瑞士联邦法院以及此类裁决潜在的承认或执行国法院的认可,有必要引起体育界的重 视。故此,在接受国际体育仲裁院上诉管辖机制并对包括《仲裁法》在内的现行法规定加以完善的基础上,未来在确立我国的体育仲裁制度时,应极 力构建我国的体育仲裁上诉管辖机制。  相似文献   

10.
《国际足联运动员身份与转会规则》(以下简称RSTP规则)第15条规定,职业球员可以通过主张体育性正当理由来单边解除与俱乐部之间的劳动合同。通过与RSTP规则第14条规定的正当理由这一概念进行比较,并从国际足联公布的实践案例进行实证考察,对体育性正当理由进行全面分析。结合我国职业足球合同纠纷的法律适用现状,提出俱乐部之间的劳动争议不能用《劳动合同法》生搬硬套,而应根据其行业规则灵活运用,并建议我国引入体育性正当理由这一规定,但应在国际足联相关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具体情况进行修改完善。  相似文献   

11.
有学术素养的体育院校学报编辑当充分了解体育学科的特性,谙熟体育院校学报的办刊状况与学术水准,肩负起引领体育学科学术发展方向的责任,积极引导体育学科学术争鸣的动向,善于扶持体育科研园地中的学术新秀,努力倡导体育科研中的学术创新,坚决反对学术不端行为。  相似文献   

12.
上海体育学院毕业生的就业状况及行业流向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运用文献资料法和数据统计研究方法,对上海体育学院近年来毕业生的就业状况和行业流向进行分析和比较。研完表明.我院毕业生仍以教育系统和各类相关事业单位为主:到普教、新闻、公安武警系统就业比例呈下降趋势;到医疗系统的就业率较低;参加考研、第二学位人数持续上升;非上海生源总体就业率高于上海生源。  相似文献   

13.
通过文献资料、访谈、问卷调查及数理统计等研究方法,从心理健康的积极方面探讨高校高水平运动员心理健康的结构特点,构建高校高水平运动员心理健康模型,在此基础上编制并检验量表.结果表明:目标与方向感、掌控环境、调控情绪、自我接纳、胜任感、自主性、自我表现,这7个维度能够很好地解释高校高水平运动员心理健康模型;经信效度检验,该模型内在质量理想,量表符合心理测量学要求,可以作为评价高校高水平运动员心理健康的有效工具.  相似文献   

14.
武术的文化进程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武术由一项原始格斗技术发展成文化载体的演进历程进行研究。认为:先秦文化的繁荣使武术初具文化特色;集中国传统文化之大成的宋明理学的世俗化,促使武术成为成熟的文化载体,具有多方面文化特色;西方文化及竞技体育改变武术发展中的不良趋向,但降低了武术的层次。  相似文献   

15.
邱妙云  李勇俊 《精武》2012,(26):87-88
本文阐述了绿道体育健身环境概念和特点,提出建设绿道体育健身环境的最大效益、相对独立和分散集中的规划原则以及层级建设模式,阐述了绿道健身环境的景观设计。  相似文献   

16.
脑力、体力劳动者足底压力参数分布特征及评定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通过分析脑力、体力劳动者自然行走过程中峰力值(maxforce,MF)、达峰力值时间(time to max force)、冲量(impulse)等参数特征,探讨职业对足底压力分布的影响。采用比利时Footscan USB2平板式足底压测试系统对50名普通健康脑力劳动者和63名普通健康体力劳动者进行自然行走过程中动态足底压力测试。结果显示:脑力、体力劳动者左脚Toel、Toe2-5、Heel Lateral区域平均峰值(MF)存在显著性差异,右脚Mid foot、Meta5区域MF差异存在非常显著性(P〈0.01),左、右双足平均峰力值(MF)最大值均出现在足跟内侧(Heel Medial)。脑力、体力劳动者足底各区域达峰力值的时间(TMF),左右双足差异均存在非常显著性(P〈0.01)。脑力劳动者与体力劳动者行走过程中左足在Toel、Toe2-5、Meta1、Heel Medial、Heel Lateral区域的冲量(Impulse,IP),体力劳动者明显大于脑力劳动者且具有显著性差异〈0.01),体力劳动者与脑力劳动者的足底MF与足弓接触面积及足角度存在不同程度的相关。结果说明:脑力劳动者与体力劳动者行走过程中左右双足的平均峰力值、接触面积、冲量等参数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可能与长期从事的职业不同有关,建议经常进行体育锻炼或定制矫形鞋垫,可以缓解足底压力高压区的过度集中,不断维护足健康水平。  相似文献   

17.
大学生体育社团运作方式探索   总被引:6,自引:1,他引:5  
通过访谈和个案分析对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学生体育社团的运作方式进行了实例研究,结果表明:建立社团联合会与体育部“双重管理”模式,更有利于体育社团的发展,体育社团的多种组建方式为体育社团提供了更多的发展机会,体育社团将是大学体育课外活动的主要载体,“联合式”体育社团组建方式是“体教结合”的新尝试。  相似文献   

18.
在梳理中国传统武术话语权发展历程的基础上,分析当前中国传统武术话语权式微问题的主要表现,即本质功能淡化、表层利益化严重、媒介记忆影响受众现实的真实性、媒介记忆受大众审美的影响等。进而提出话语权提升策略:传播主体方面,由"走出去"转为"互动化";受众方面,提高审美能力;媒介方面,关注社会记忆的责任与义务。  相似文献   

19.
日本《体育振兴法》已颁布50年,未做过改动。面对老龄化、少子化,医疗开支扩大以及体育纠纷增多等社会问题,日本于2011年出台了《体育基本法》。该法涵盖范围广,内容丰富,紧紧围绕"八大理念"展开,强调体育权利,明确责任义务,探索建立体育行政机构,弥补了部分法律空白,提高了体育的地位和作用,体现了当今日本对体育的理解与认识,基本法的颁布是日本体育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具有划时代意义,很多条文值得我国借鉴。  相似文献   

20.
“同意”原则是个人数据处理的基本规则,体现在各国数据保护立法和国际性文件中,也被国际体育组织所遵循,背后体现数据自决而非他决的理念。但是运动员特殊的身份属性导致其难以控制和支配个人数据,在与体育组织博弈中的非平等协商地位也导致其难以就数据处理作出自由有效的同意,同时“同意”原则一定程度上也阻碍体育大数据等新兴产业的发展。运动员的数据保护需要突破传统“同意”模式,构建数据处理中“同意”原则的否弃机制,引入平衡测试和数据访问权、被遗忘权,使数据处理者的行为规范更具合理性。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