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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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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回顾了"用尽体育行业内部救济原则"在我国体育法学界确立的过程,对该原则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反思.研究内容涉及司法管辖和体育自治、程序公正和时间利益等价值冲突.研究认为,"用尽体育行业内部救济原则"在司法机构和仲裁机构的实践不尽相同.法院基本不用特意考虑该原则,但是如果法院考虑减轻自身的诉讼压力,可能会要求当事人通过一定的行业内部救济.换言之,法院很可能支持"用过行业内部救济原则"而不是"用尽行业内部救济原则".仲裁机构则更加坚持"用尽行业内部救济原则".时间因素是"用尽行业内部救济原则"除外的首要考虑因素.  相似文献   

2.
司法介入竞技体育纠纷的理论障碍主要在于体育纠纷解决自治原则,德日特别权力关系理论给该原则以理论支持,然而今天,特别权力关系理论已经势微,我国体育纠纷解决自治原则缺乏中立的体育仲裁制度保证,且其本身过于绝对,再加上我国现行体育社团内部解决机制因受体育行政权的制约而缺乏独立性。故应当确立我国竞技体育纠纷解决有限自治原则,并通过修改相关法律和章程、设立独立的体育仲裁机构和体育法院来实现。  相似文献   

3.
国际体育仲裁裁决司法审查标准及其发展趋势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作为体育组织自治解决争端的重要方式,国际体育仲裁院仲裁在解决与体育有关的争端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同时,进行必要的司法审查,是保障体育仲裁裁决公正的必要手段,主要包括撤销仲裁裁决及承认与执行裁决两种形式。考察实践可见,国内法院在司法审查过程中,充分尊重体育仲裁裁决,限制司法审查的事项和内容,这一趋势充分体现了体育行业的自治特性。体育仲裁裁决司法审查标准的完善,尚需在司法介入与体育自治之间寻求平衡。通过司法审查,推动体育自治规则法律化的进程,增强体育争端解决的公正性。  相似文献   

4.
意思自治原则是体育仲裁制度中的一个最基本的原则,在整个体育仲裁活动中起主导作用,是体育仲裁制度赖于存在的基石。它不仅反映了体育仲裁制度的基本特点,也是体育仲裁制度区别于体育纠纷诉讼的一个显著标志。运用仲裁法、国际体育仲裁法的基本原理与相关原理,对构建我国体育仲裁制度体现意思自治原则的若干理论问题进行分析,对建立和完善我国体育仲裁制度,充分发挥体育仲裁的定纷止争作用具有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5.
2022年新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确立了我国由各体育协会内部争议解决机构、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等主管主体共同构建的多层次体育纠纷解决体系,为体育纠纷专业、高效化解提供了多元救济途径。然而,当下对各解纷机制受理纠纷的逻辑关系缺乏梳理,造成当事人救济选择困惑、各机制定位混乱、争议解决效益折损。以一起界定各体育纠纷解决机制间主管边界的司法案件为引,分析各机制的法律属性和裁决效力,厘清各机制间的主管边界,确定主管权的审查规则。从人民法院角度,判断体育纠纷的个案主管权,应当以鼓励体育自治为导向,尊重体育纠纷处理专业性、封闭性的特点与效率要求,同时以司法保障当事人救济权益为底线,确保体育纠纷专业、高效、终局性解决。体育协会内部争议解决的约定不产生排除法院主管权的效果,当事人可就相关纠纷直接提起诉讼。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仲裁的约定可排除法院主管权,仲裁合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相关规定的,法院应裁定驳回起诉。  相似文献   

6.
我国体育仲裁制度的构建既顺应国际体育仲裁的发展趋势,也体现了中国的特色,具有职权主义与独立运行双向并行、效率取向与公正取向动态平衡、体育自治与司法介入有机统一、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统筹推进等亮点。但是,我国体育仲裁也存在仲裁独立性有待进一步完善,仲裁范围有待进一步澄清,与其他纠纷解决方式衔接有待进一步加强,与国际体育仲裁的协调需要进一步明确等缺憾。为推动我国体育仲裁制度更好落地实施,需要进一步确保体育仲裁的独立性,明确复合型体育纠纷的管辖适用,厘清“在竞技体育活动中发生其他纠纷”的条款含义,完善体育仲裁与体育组织内部纠纷解决机制以及国内法院救济机制的衔接,明确与国际体育仲裁的管辖划分以及特定争议能否上诉至国际体育仲裁院等问题。  相似文献   

7.
体育仲裁是一种特殊类型的仲裁,有其自身的特点和法律属性。体育仲裁因其速度、保密、花费少以及体育仲裁自身的特点和专门性法律属性等,而受到越来越多当事人的欢迎。本文在探讨建立我国体育仲裁制度的法律性质基础上,提出体育仲裁制度的建立应当既要体现国家意愿,又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特点的准司法性质,为我国体育仲裁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8.
中国体育仲裁的程序建构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国体育仲裁的程序设计,既要遵守<仲裁法>的基本原则,又要适应解决体育纠纷的特殊要求,要体现公正和效益的基本价值.在立法体例上可以借鉴国际体育仲裁的基本模式,与国际惯例接轨,但也要符合中国国情.特别程序适用用尽内部救济原则,调解应为普通程序的前置程序.体育仲裁的期限设定应普遍短于<仲裁法>的规定.  相似文献   

9.
论体育仲裁监督机制的构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陈元欣  王健 《体育学刊》2007,14(1):122-125
在考察体育仲裁院司法监督机制的基础上,认为在现行《仲裁法》框架下,体育仲裁的监督机制应包括内部监督、行业监督和司法监督3种形式。在体育仲裁监督机制的设计过程中应注意仲裁实践中人民法院对于仲裁裁决的双重监督、双重审查和双重标准以及仲裁裁决被错误地撤销或不予执行后,当事人缺乏必要的救济途径等问题,提出在体育仲裁委员会内部设立监督机构,加强内部监督;在体育仲裁裁决的司法审查上仅规定撤销仲裁裁决制度;人民法院对于体育仲裁裁决的司法审查应以程序审查为限,除非涉及“公共利益”;统一国内与涉外体育仲裁的司法审查范围和在《体育仲裁条例》立法中赋予体育仲裁机构异议权等构建体育仲裁监督机制的建议。  相似文献   

10.
论意思自治原则与国际体育仲裁法律的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意思自治原则是国际体育仲裁法律适用的依据和准绳,国际体育仲裁法律的适用理应受到意思自治原则的规制。文章从意思自治原则的含义,意思自治原则在国际体育仲裁院法律选择中的具体运用和意思自治原则的条件性限制等方面论述了意思自治原则在国际体育仲裁法律适用中的地位,透视出对当事人的意愿及其程序主体地位的尊重,将是国际体育仲裁法发展的趋势。  相似文献   

11.
体育法治的基本原则刍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体育法治是法治体系的基本构成要素,是法治精神与体育管理实践的有机结合,其在法治国家建设进程中具有十分独特的地位。体育法治的原则是体育管理制度建设的灵魂和精神指引,在体育法治研究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体育法治的基本原则包括:保障公民体育权利原则、限制体育行政权力原则、体育社团自治原则、体育权利救济原则和体育法律责任原则。  相似文献   

12.
国际体育纠纷的排解机制在宏观上形成伞形二级仲裁制,国际体育仲裁院(Court of Arbitration for Sports,简称作CAS)跃居各国际体育协会内部救济程序之上,成为国际体育世界的最高法庭,管辖和受理针对各内部救济程序之裁决而提起的上诉案件。国际体育法治精神要求各体育组织的内部救济机制必须向中立客观的CAS仲裁程序敞开,赋予当事人接近正义之机会;国际体育发展的独特规律则要求尊重体育组织的行业自治。敞开与遮蔽之间的博弈及其尺寸拿捏遂实证化为接近CAS上诉仲裁救济的先决条件。  相似文献   

13.
我国司法介入竞技体育纠纷的理论障碍主要在于体育自治原则,德日特别权力关系理论给体育自治以理论支持,然而今天,特别权力关系理论已经势微,且对我国无任何影响,我国司法实践中许多曾经的自治堡垒已逐渐被司法攻破,在"举国体制"下,依靠体育自治来实现竞技体育纠纷公正解决,无疑是痴人说梦或掩耳盗铃,司法介入竞技体育纠纷方是该类纠纷的解决之道。  相似文献   

14.
案例研究体育仲裁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体育仲裁作为一种特殊仲裁形式,既要遵循普通仲裁的基本原则外,又具有独立性、自愿性与强制性原则。在分析国际体育仲裁案例的基础上,阐述了体育仲裁应遵循的兴奋剂严格责任、技术事项例外等具体原则。  相似文献   

15.
《体育与科学》2016,(5):24-28
体育规范体系由法律规范体系、国家政策体系、政党规范体系和政策、社会规范体系四大体系构成。在体育规范适用过程中,体育自治和国家司法干预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保留司法和仲裁两个途径,有益于体育纠纷的解决。体育自治是有限的,国家司法介入可以更好地保护体育自治。体育自治规则之间同样存在效力位阶,不应该相互冲突,这要结合具体的运动项目和类型来做判断。为了应对体育自治规则全球化进程,中国应该大力培养熟悉国际体育规则的法律人才,并加入到国际规则制定中去。体育规范体系纳入了有关体育问题的所有规范,与原有的体育法体系或体育行业法体系相比,更具有开放性与包容性。  相似文献   

16.
国际体育仲裁院特别仲裁处(CAS AHD)在雅加达亚运会期间仲裁了3起案件。特别仲裁处仲裁庭通过合理运用解释方法填补了《亚奥理事会章程》中争议解决规则的漏洞,对仲裁庭自身管辖范围进行扩大,保障了未取得正式参赛资格的运动员和国家(地区)体育协会的诉权。但仲裁裁决无法从根本上改变有缺陷的争议解决规则。这种有缺陷的规则不符合奥林匹克运动追求善治的趋势,应参考其他区域性大型体育赛事的经验进行修改。第三方体育仲裁机构通过发挥准司法能动性,能够帮助完善体育自治。  相似文献   

17.
肖浩 《体育学刊》2007,14(5):118-121
目前国内体育劳资纠纷救济途径有内部裁决、劳动仲裁和司法诉讼,其中立性、专业性、滞后性等造成了当下体育劳资纠纷不能得到及时有效解决。通过对运用运动员协会来促进其行业协会内部调解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的分析,强调在各个全国性单项体育行业协会中设立运动员协会来促进和完善体育劳资纠纷的解决。  相似文献   

18.
意大利体育法律实践初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意大利奥委会在意大利的体育管理法律机制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绝大多数意大利体育行会都有自己内部的体育纠纷处理机构,但意大利法院对体育案件仍享有管辖权,并且不受用尽内部救济原则的限制。但对于中立的仲裁机构处理的体育案件,意大利法院不会再进行司法审查,法院审理体育案件时,可以运用中间命令等临时司法措施。  相似文献   

19.
体育仲裁制度本身所具有的优势,使其已成为国际体育争议解决的主要途径。然而,在我国只有立法层面的规定,在事实上尚未建立起真正的体育仲裁制度,目前国内体育争议的解决还处在十分混乱的境地,如何突破这样的局面值得思考。本文旨在从我国体育纠纷独立仲裁现状、立法困境着手,通过理论与案例相结合的方式分析体育仲裁受案范围的确立标准和基本原则,从而提出关于如何确定我国体育仲裁受案范围的建议,以期能对制度建构的实践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20.
国际体育仲裁协议是体育仲裁机制的宪章,赋予其自治属性可据之免除司法机关的不当牵制而最大限度维护体育仲裁协议之有效性。根据国际体育仲裁规则与实践,国际体育仲裁协议的自治性表现为管辖权自治、法律适用自治和地位自治。国际体育仲裁院作为国际体育世界的"最高法庭",以其权威实践诠释了体育仲裁协议的自治特征,实现了行业自治与接近正义精神的两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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