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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兰州教育学院学报》2019,(2):158-160
报复陷害罪是刑法分则中保护公民民主权利的重要罪名,虽然极为典型且处于重要的地位,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少有适用;究其原因,该罪名在保护的法益、基本的构成要件等方面存在一些亟待厘清的问题。因此,本研究从罪名保护的法益、基本的构成要件以及犯罪形态几个方面着手梳理报复陷害罪的犯罪构成,以期为该罪名的立法发展和司法实践提供建议和参考。 相似文献
2.
贾学胜 《常熟理工学院学报》2009,23(3):54-59
现行刑法以传统法益作为环境法益的核心内容不利于环境保护,应将环境法益界定为既包括人类环境利益,也包括部分生态环境利益。以刑事政策上的环境法益为评判依据,我国刑法对环境法益的保护有诸多缺陷,应从扩大环境要素的保护范围、设置危险犯构造的环境犯罪、规定责任推定原则和采用特殊的追诉时效四个方面,对刑法中关于环境犯罪的规定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3.
姚万勤 《五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3(3):84-88,95
我国刑法通过多次修正,规定了重大安全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强迫职工劳动罪等罪名,构筑了农民工权益的刑法保护体系。但刑法在罪名设计上存在犯罪主体缺失,自由刑偏低、刑种单一,过失危险犯未能入罪等问题,又制约了农民工权益的保护,所以有必要在刑事路径建构中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4.
我国现行税收犯罪的立法技术还存在着法条用语不规范、不严谨,罪名设置不科学等缺陷。在进一步修订税收犯罪的立法时,要注意完善法条用语,科学设置罪名。刑法修正案(七)对逃税罪的修改在立法技术上有了很大进步,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文章主要对此进行评述。 相似文献
5.
法益侵犯形态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童伟华 《华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4):44-51
法益或犯罪客体是我国刑法所保护而被犯罪行为所侵害或威胁的利益。法益的侵犯形态则是指法益受到侵犯后可能呈现的样态。根据不同的标准,法益侵犯形态可分为物质形态或非物质形态、侵害形态和危险形态。由于刑法对实害犯、危险犯和行为犯的法益保护的侧重点不同,因而分别呈现出法益侵犯的不同形态。另外,既遂犯、未遂犯和预备犯的法益侵犯形态也都各不相同,即使是同一犯罪阶段形态内部,也都因为犯罪类型的不同而有不同的法益侵犯形态。 相似文献
6.
尽管《刑法修正案(九)》的通过已极大丰富了反恐怖罪名体系,但我国反恐刑法立法在价值取向、模式选择、体系定位、罪名设置等宏观问题仍有诸多值得探讨之处。现代刑法所坚持的保护社会和保障人权并重并适当向保障人权倾斜之价值立场,应该在反恐领域得到一体遵行。对于反恐刑法立法的完善主要应采用刑法修正案的形式,但当涉及分则条文体系的调整时,则只能求诸全面、系统的刑法典修订之模式。刑法分则危害公共安全罪一章可以分为五节,而恐怖主义犯罪应在其中占有一席之地。同时,应单独规定实施恐怖活动罪,作为恐怖主义犯罪的基本罪名。 相似文献
7.
王银河 《铜陵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3,(3):25-27,34
我国刑法理论通说认为,犯罪的未完成形态中的犯罪未遂只存在于直接故意的犯罪中,间接故意犯罪不存在犯罪的未遂形态。外国刑法理论与实务界对于间接故意犯罪未遂则大多持肯定态度。间接故意犯罪不存在未遂形态只是一种逻辑推断,并没有法律上的明文依据。涉及生命等重大法益的间接故意犯罪的未遂具有科处刑罚的必要性,否认间接故意犯罪有未遂,可能会导致把性质严重的犯罪作为性质较轻的犯罪处理,或者将有罪作无罪处理。 相似文献
8.
环境刑法司法解释评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傅学良 《内蒙古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42(4):56-63
环境刑法的司法解释是处理环境犯罪的重要依据,在司法实践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我国现行环境刑法的司法解释却没有重视环境要素的生态功能,并且轻视环境犯罪的追诉程序构建和环境犯罪预防,在司法解释技术的运用上也过度倾向于采用司法克制主义。为了更加有效地打击环境犯罪,充分发挥环境刑法的法益保护功能,环境刑法司法解释必须强化环境刑法的生态保护功能,重视环境犯罪追诉程序设计和环境犯罪预防。进一步改进环境刑法司法解释技术,从而达到完善环境刑法司法解释的目的。 相似文献
9.
持有型犯罪立法完善之构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雍自元 《安庆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6(2):22-24
我国刑法中有关持有型犯罪规定存在着客体归类不科学,客观方面表述较混乱,对象过于狭窄,法定刑设置不合理等缺陷。持有型犯罪具有对象特定性、行为非法性和认定上的补充性等特点。完善持有型犯罪立法:统一罪名,修改和整合相关持有型犯罪,增加新罪名。 相似文献
10.
于君刚 《陕西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4):75-79
违法性认识作为刑法学的基本问题,西方两大法系对其认识均经历了由坚持"不知法律不免责"到近代以来的逐渐松动。我国则主要停留在理论讨论的层面,刑法并未对其进行规定。违法性认识作为犯罪故意的内容,其认识的含义应是违反法律规范或者侵犯刑法所保护的法益。在司法实践中重视违法性认识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进行必要的理论分析梳理是该理论进入我国犯罪论体系的前提。 相似文献
11.
刑法哲学,也称为刑法法理学,它是从哲学的层面上,研究刑法学理论背后所蕴藏的法理的学科。刑法哲学是刑法学的基础,它与刑法学的关系,是一种抽象与具体的关系。犯罪的本质作为犯罪论的基础,决定了何种行为为犯罪行为,是否应当追究犯罪主体的刑事责任等,这直接关系到刑罚论中具体的刑罚设置。文章将力图站在刑法哲学的高度上,深入分析犯罪的本质问题,阐述法益侵害说在界定犯罪本质上的合理性。 相似文献
12.
冯春萍 《荆门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25(4):20-23
贪污、贿赂等腐败现象已成为困扰当今世界各国的一大社会问题。随着各国反腐败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如何从定罪上发挥刑罚的惩治和预防功能,成为各国政府和司法机关高度重视的问题。1948年日本昭和电工案和1976年的洛克西德案,使日本刑法增加了贿赂犯罪的罪名,同时加重了对贿赂犯罪的法定刑。中国刑法在罪名体系的设置上存在一定的问题。文章通过对中国刑法典与日本刑法典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中关于贿赂犯罪罪名的比较,提出了中国应当建立科学的贿赂犯罪罪名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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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在信息时代的冲击下面临扩张不力的现实困境,其理论研究的重心在于传统法益向网络扩张的刑法规制体系构建。世界法治发达国家的立法给予我们启示,传统犯罪进入网络空间催生了新的法益,旨在为网络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前提保障。可以借此重新划定网络犯罪的界限,用秩序犯的视角看待整个网络犯罪体系,在法益保护的前提下推动刑法扩张,同时维护大陆法系刑法理论体系的一贯性。 相似文献
17.
重建我国犯罪客体理论的浅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传统刑法学理论中,犯罪客体理论一直沿用前苏联的社会关系说,这一理论日见其局限性,而把犯罪客体界定为刑法保护的利益,即刑法法益,应该更为科学,合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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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传统刑法学理论中,犯罪客体理论一直沿用前苏联的社会关系说,这一理论日见其局限性,而把犯罪客体界定为刑法保护的利益,即刑法法益,应该更为科学、合理. 相似文献
19.
论刑法在弱势群体保护方面的立法缺陷及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行《刑法》中有关保护弱势群体利益的罪名,普遍存在立法滞后、保护范围偏窄的现象,对侵犯弱势群体利益的犯罪现象打击力度有限,某些性质极为恶劣的犯罪行为,由于不符合相关犯罪构成,反而得不到应有的惩罚。因此,有必要对相关罪名进行立法上的完善,以强化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力度。 相似文献
20.
门莹 《绵阳师范学院学报》2010,29(1):18-21
加强环境保护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环境刑法的根本目的是保护环境法益,而我国现行刑事立法只注重对环境犯罪侵害人身、财产法益的保护。本文通过分析现行立法制度,提出对环境犯罪的构成要件应做出修改,扩大刑法的环境保护范围,落实环境保护“预防为主”原则,加大刑罚处罚力度,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希望文章能为我国环境刑法理论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