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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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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体育与科学》2019,(6):77-84
采用文献资料法等对《体育法》进行法理分析发现,《体育法》在"学校体育"部分的立法存在学校体育与其他章节在功能与内容上没有呼应关系、权利与义务配置不平衡、义务性规则的效力性不强等法理问题。从法哲学看,这些法理问题归源于《体育法》在"学校体育"立法上没有把握好两个问题:一是没能对立法内容进行合理配置,影响了它们之间的功能发挥;二是没有坚持以权利为导向进行立法,以致使学校体育的立法偏向了义务本位,使《体育法》之"学校体育"章节的立法内容与学校体育的时代发展越来越不相协调。因此,应以权利保障为本位对《体育法》"学校体育"进行修改。这需要从结构上按学校体育、社会体育和竞技体育进行章节调整,在总则的第1条加入"体育权利"内容以提升体育权利在《体育法》的统领地位,在学校体育部分增设体育权利条款以实现各要素的合理配置,为义务条款增设相应的法律责任、责任主体、监管职责来强化其规范力的有效性。  相似文献   

2.
体育法律关系的复杂性及修改的非同步性使得《体育法》与相邻法律存在不协调,体育法的独立地位受到威胁。从法律体系协同的角度对《体育法》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了修改与完善《体育法》的具体思路:妥善处理体育权与健康权及教育权以促使相邻法律协同;调整学校体育部分教育方针表述等相关条文;删除群众性体育活动开展主体与政府群众性活动责任相关内容;据体育的特点增加国外体育非政府组织管理等有关条文。  相似文献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几个基本问题的探讨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采用文献资料法、逻辑分析法,从法律实务的角度,对我国体育事业的新途径、新体育主体、新体育社会关系及体育基本概念进行了探讨。认为:《体育法》应明确体育的基本概念、基本制度、国家对体育事业管理的权力结构、体育纠纷的内外部裁决途径和体育运营中各类主体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内容。建议《体育法》明确与违法行为相对应的法律责任条款,通过法律责任支撑行为的规范与调整。  相似文献   

4.
现行<体育法>关于体育法律关系主体的规定存在明显缺陷,即营利性体育组织的法律关系主体地位并未在该法中确立.这种缺陷源于<体育法>立法时社会关系发展并未成熟及社会认识水平有限.而在<体育法>颁行之后,国家体育行政机关等对营利性体育组织有一定认识并逐步探索规制方式.<体育法>修改时应补充和完善体育法律关系主体即营利性体育组织制度.  相似文献   

5.
从法律文本定义条款规范及功能出发,论述设置定义条款是国外体育基本法立法者通常考虑的问题,分析我国现行体育基本法《体育法》缺 失定义条款引出的主要问题,探讨目前《体育法》增设定义条款存在的风险。认为《体育法》定义条款的缺失不仅是法律文本规范问题,对法律功能 也有影响;同时,限制了法律在体育领域中的作用;还存在对体育领域新形势的不适应和阻碍国际体育交流的问题。目前《体育法》设置定义条款的 风险仍然存在,但是随着理论来源的扩展、立法环境的变化和认识基础的趋于统一,我们已经有了较好的条件可以充分预见危险性并妥善解决。因 此,《体育法》设置定义条款虽有风险,但应当前行。以此为基础,借鉴国外体育基本法经验及相关体育理论,以我国立法实践为参考提出了修订《体 育法》,增设定义条款的具体设想。  相似文献   

6.
<体育法>通过设置"授权立法"条款,将制定某些体育法规范性文件的权力授予其他主体,由其他主体来行使立法权力.<体育法>授权立法条款主要表现为两种类型:明示授权立法条款与默示授权立法条款,各有不同的意义,但在设置这些授权立法条款时存在一些立法技术的缺陷与不足,<体育法>修改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设置完善的授权立法条款.  相似文献   

7.
体育法律责任的设定及其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体育法律责任是体育违法行为人所应承担的刑事、民事及行政责任.现行<体育法>在体育法律责任主体设定上存在缺失,在体育法律责任的设定依据上存在着不对应和不协调,在立法技术上缺少规范.因此<体育法>的修改应是一种全面的修改,需要在法律义务体系、法律责任构成、立法技术等方面进行全面的构建,并要确保与相关部门法的统一与协调.  相似文献   

8.
从经济学视角看,法律条款的明确性和模糊性直接与立法成本、法律适用过程中的成本和法律所产生的效用直接相关。不同的法律体系对法律条款明确性的要求有所不同。在我国的法律传统中,以往的立法往往是采用较为模糊和宽松的立法,法律条款的设置和表述都较为宽泛,多以原则性的规定为主。实际上,法律条款明确性水平的确定是决定立法效益的重要因素,也是反映立法质量良莠的重要标志。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推进立法精细化",这是依法治国战略下对法律明确性的进一步要求。在这一新的形势下,《体育法》的修改也应该遵循国家对立法所做出的新要求,使得修改后的《体育法》的法律明确性水平实现优化,让《体育法》真正能够为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保驾护航。那么,如何确定《体育法》的明确性是本文试图探讨的问题。文章运用文献资料法、比较法等方法,基于Francesco Parisi和VincyFon的立法经济学理论,对我国《体育法》的明确性进行了初步的探讨,试图为我国当前的《体育法》修改工作提供理论参考。  相似文献   

9.
多元化的利益带来的冲突以及制度未有效确立而产生的混乱与无序催生了<体育法>修改工作的开展.<体育法>修改的进路应当"以问题为导向,以义务为重心以及重视准用性规范的运用".以问题为导向,就是要增加对尚未纳入<体育法>调整的体育社会关系的补充调整以及实现对既有体育社会关系的充分调整.以义务为重心就是要"将侧重点、注意力放在法的义务规范以及违反这些义务规范所要遭致的不利后果的精心设定上",使<体育法>更具可操作性.规范"准用"就是通过准用性规范"准用"可用于调整一般公法关系与一般私法关系的具有共性的法律规范来调整不具有特殊性的体育公法关系与体育私法关系,从而减少<体育法>的重复规定.  相似文献   

10.
199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是中国体育基本法,它对中国体育运动的发展起着基础性作用。但是,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该法已很难适应现代体育发展的需要,对其进行修改已经迫在眉睫。应该重点修改的内容是:立法宗旨的重构、现有条款规范结构的完善和新条款及新章节的补充。《体育法》的修改中,应该借鉴国外法律的理念是:体育权利保障方面、体育管理模式、政府的体育责任和纠纷的解决方式。  相似文献   

11.
尽快对《体育法》进行修改是目前我国体育法制建设的重要任务,体育法律责任设定质量的高低对《体育法》实效的发挥具有重要影响.采用文献资料法、数理统计、逻辑分析等研究方法对现行《体育法》法律责任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归纳总结,认为《体育法》法律责任设定在符合一般立法要求的同时也要体现体育法律责任的自身特性.在对此要求进行详尽阐述的基础上,从4个方面提出了完善体育法律责任的思路与方法.  相似文献   

12.
胡伟  程亚萍 《体育科学》2013,33(7):76-87,97
体育法不仅服从于体育伦理的价值取向,而且,与体育伦理具有互补性。体育伦理催生体育立法,并改变着体育立法的目的。从体育法的体育伦理法则来看,人本是体育法逻辑起点的体育伦理法则;人道是体育法价值导向的体育伦理法则;人文是体育法运行条件的体育伦理法则。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国《体育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伦理价值,重构《体育法》的立法宗旨,增加"以人为本"的目的条款,同时,确立"以人为本"原则、体育自由与公平原则和绿色体育原则,确认公民体育权利,构建权利救济制度;健全体育社团内部处罚程序规则,建立个人信用制度;合理配置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完善法律责任体系和确立环保义务等。  相似文献   

13.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开启了我国依法治国的新时代。在依法治国背景下,《体育法》修改成为我国体育法治建设的重要 任务,而体育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是《体育法》修改的重要内容。《体育法》第33条关于体育纠纷解决的规定在新形势下需要重新修改。文章采用文 献资料法、比较法、案例分析等方法就《体育法》修改中增设体育纠纷解决章节的必要性、基本理念和基本内容进行了探讨。研究认为:在新时期我 国体育事业发展、体育法治建设加速以及新《立法法》施行等新形势下,应该在《体育法》中以单章形式增加对体育纠纷解决的原则性规定。在立法 理念上,《体育法》增加体育纠纷解决章节的规定要依据依法治国的基本精神、符合我国体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与国际体育纠纷解决体系接轨、原则 性规定与授权立法相结合。在立法内容上,在体育纠纷解决章节对“体育纠纷”的概念加以界定,明确规定建立体育纠纷解决的多元机制,建立我国 体育纠纷的仲裁机构、仲裁机制和调解机制,并通过设置授权立法条款授权国务院制定具体的相关细则。  相似文献   

14.
《体育法》是国家关注人民健康的一部法律,是保障人民群众体育权益的法典。体育法必须要在公民的健康权、国家经济权利和文化权利等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因此,应尽快完善体育法细则条款,突出人权保护的内容,并将赋予公民的体育权利具体化,使其具有可操作性。时至今日,《体育法》已经安然运行了这么多年,但一些条款仍然存在歧义,亟待对这些问题进行重新讨论及更正。  相似文献   

15.
立法中的某些仓促、技术上的诸多欠缺,多元化的利益带来的冲突以及制度未有效确立而产生的混乱与无序强力催生了<体育法>修改工作的开展.现行<体育法>的"专题法"属性以及修改后的<体育法>所应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不减反增"共同促成了其"专题法"地位的进一步巩固,相应地也导致了大量体育社会关系被或可能被法律交叉调整.修改<体育法>的过程,很大程度上就是竞技体育领域"法律规范新创"的过程,"人无我有"与"人有我特"的"法律规范新创"方能彰显<体育法>修改本身的意义与价值.<体育法>"法律后果"与"行为模式"要素的补全与完善无疑将有助于很多问题得以解决,应有的威慑力与强制力也将得以发挥.  相似文献   

16.
试论体育裁判与法律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对体育竞赛裁判员在工作中违反裁判法与体育法而独犯法律对体育的影响进行分析,认为只有制定裁判员的管理制度,制订与体育法法律相配套的制度与条款,让司法介入竞技体育,中国的体育竞赛才能更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的法理分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体育法>是我国体育领域的基本法,对<体育法>进行法理学分析有利于更好的修改和完善<体育法>.研究认为:<体育法>的创制应遵守法规创制的原则;<体育法>的结构的确立,应从体育概念属性出发,抓住各体育领域的共性问题,重视体育过程中的基本关系,有利于体育的整体协调发展;<体育法>的法律规范应在认真分析理解和依据法律规范的概念、特点及其分类基础上来制定.  相似文献   

18.
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在我国体育场地设施中占有很大比例,但是长期以来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对外开放程度较低。在了解其现状的基础上笔者针对如何协调学校体育和全民健身的关系,如何充分利用学校的体育场地设施,缓解群众体育健身场所不足的矛盾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分析,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19.
运用文献资料法、比较法等方法,对日本《体育基本法》的立法情况和立法内容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分析其对中国《体育法》修改的可借鉴之处。研究认为,我国《体育法》应该对体育进行较高的价值定位,并界定清楚所调整的"体育"的概念和含义。《体育法》修改应确认公民体育权利,并要以公民体育权利保护为立法理念的核心,促进全民体育的发展。还应明确法定体育管理体系,确定各级体育行政部门、体育社会组织的权责与义务,增加对基层体育机构和组织建设的立法内容。要考虑到配套法律和政策的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使《体育法》及其配套法律和政策能够为新时代体育事业的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相似文献   

20.
试论我国学生体育权利制度与不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我国现有的学生体育权利的制度中,宣言性、原则性、概括性的条款内容占很大的比例,我们只能从其法律原则和精神理念上理解,而可操作性不强,尤其是许多有关学生体育权利的法律、法规中,对侵犯了学生体育权利的法律责任不具体、不明确.保障学生体育权利的实现,要加强学校体育立法工作,加强对学校体育法制的宣传和科学研究工作,加强法律监督,提高全社会对学生体育权利问题的认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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