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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在南京的网上论坛西祠胡同上发生了一起名誉权纠纷,网名“红颜静”的小姐状告网友“大跃进”对其进行侮辱、诽谤,造成她的名誉权受侵害。法庭判决:“大跃进”侵权事实成立,被判在西祠网站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片赔偿精神损失费1000元。用网名公开侮辱网友而输官司,这在我国尚属首例。 在网络虚拟空间发布言论同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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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自由权和个人名誉权是人们极其珍视的两项权利,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如何平衡二者之间的关系并非易事。本文以美剧《傲骨贤妻》为例,针对第一季中Tim起诉电视台及主持人诽谤侵权,然而法官判决诽谤侵权不成立,分析剧中诽谤侵权罪不成立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对言论自由与名誉权这对矛盾体做出相应的认识与思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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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稿条文九、[公正评论] 问:因评论作品引起的名誉权纠纷,应如何认定是否构成侵权? 答:新闻媒介和出版机构针对公开传播的或其他可信的事实发表评论,内容基本公正,没有侮辱他人内容的,不构成名誉侵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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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颁布后,关于网络诽谤的定罪标准与量刑成为网民和学术界热议的一个焦点。本文从保护公民表达权的视角讨论网络诽谤的定性与定罪、防范与控制,并探讨网络环境下名誉权与表达权的冲突与平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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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空间的名誉侵权责任与言论自由保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前不久在南京颇有口碑的网上论坛西祠胡同上发生了一起名誉权纠纷案,网名“红颜静”的小姐状告网友“大跃进”对其进行侮辱、诽谤,造成她的名誉权受侵害。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大跃进”侵权事实成立,被判在侮辱“红颜静”的西祠网站向原告公开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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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探讨网络服务提供者的版权侵权责任。认为对网络服务提供者的版权侵权责任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在认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过错时,应将"知道"解释为"明知",并应为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必要措施设置必要的门槛;对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赔偿范围,可采取法定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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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侵害名誉权的抗辩事由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侵权法上的抗辩,指被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提出使自己免责或减轻责任的事实和理由。被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提出客观存在的事实,证明原告的诉讼请求不成立或者不完全成立。抗辩属于程序法范畴,法律赋予被告抗辩权利,既体现了程序公正,也是为了保证判决、裁定的公平合理。被告的抗辩,否定了原告不合理的诉讼请求。新闻侵害名誉权是指新闻单位或个人利用大众传播媒介以故意捏造事实或过失报道等形式向公众传播内容违法的新闻,从而侵害了公民、法人名誉权的行为。书面侮辱和诽谤是新闻侵害名誉权的主要行为方式。由于新闻侵害名誉权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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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良名誉权案明确了媒体对发布内容负有审查核实责任。而媒体对发布的有些内容,是没有核实义务的,比如小说,是虚构的,无从核实,但如果发生侵权纠纷,刊登小说的媒体有没有责任呢?
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有两起利用小说对他人进行诽谤的案件,小说作者承担法律责任,发表诽谤小说的媒体也承担了责任。 相似文献
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有两起利用小说对他人进行诽谤的案件,小说作者承担法律责任,发表诽谤小说的媒体也承担了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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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87年上海出现建国以来第一起新闻官司后,新闻官司逐年增多,据不完全统计,近几年已审理了1000多起。随着民主法制建设的推进,新闻工作者要避免打官司,就要增强法律意识,防止新闻侵权。 要不侵权,就要知道什么是新闻侵权。《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名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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诽谤是指捏造并散布某些虚假的事实,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毫无根据或捕风捉影地捏造他人作风不好,并四处张扬、损坏他人名誉,使他人精神受到很大痛苦。近年来,随着网络的普及,利用互联网发布公民隐私、欠文明甚至诽谤色彩言论的网络诽谤行为时有发生,2008年岁未之际,被称为首例“网络暴力”案件的北京市民王菲诉大旗网和北飞的候鸟网站名誉侵权一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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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侵权主体的责任认定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依法管理博客必须明确认定博客侵权主体责任.网站在博客侵权中承担消极审查义务,一般应予免责,但对那些屡次侵害他人名誉权、隐私权的博客视而不见,网站则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博主因黑客入侵改写博客内容导致侵害他人名誉权,如不能充分举证,应承担侵权责任;名人请人代写博客而导致侵害他人名誉权,应承担侵权责任."扒客"作为特殊传播主体,转载或链接他人博客而导致侵权,主要承担及时更正和道歉的责任,但未经允许,侵犯他人著作权,擅自改动原博客内容或转载侮辱性言论博客,则应承担侵害名誉权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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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网络侵权经典案例述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与网络侵权形式相适应,典型的网络侵权案例体现在侵犯知识产权和名誉权两方面。就网络内容侵权,特别是侵犯著作权而言,主要是网页抄袭,网络上下载侵权。本文以国内网络侵权经典案例为主,阐释我国法律实务中处理网络侵权的法律原则、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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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方式郭登科本文所谓新闻出版侵害名誉权是指报社、数刊社、出版社在自己出版的报纸、期刊、图书及省像制品上故意或者过失地刊登侮辱、诽谤公民或法人的作品,或者揭载公民的隐私,造成受害者名誉权损害的行为。从近世各国的情况看,新闻出版完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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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22日,德国联邦司法与消费者保护部起草的《优化社交媒体领域执法草案》正式公布,这项法案将会成为德国历史上最有争议的新闻法.
该法案明确指出,互联网络服务提供商对于互联网络新闻媒体中带有煽动、侮辱、诽谤内容的信息和破坏公共秩序、损害和平安全的危险言论,必须采取立即删除措施,否则,将面临高额罚款.这项法案不仅允许而且要求互联网络服务提供商必须对互联网络信息进行审查,如果发现其中涉及侮辱、诽谤、煽动内容的信息,或者破坏社会公共秩序,危害和平和国家安全,那么,互联网络服务提供商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让这些信息从互联网络社交平台上消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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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9日,“两高”公布了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司法解释通过厘清信息网络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为惩治利用网络实施诽谤等犯罪提供明确的法律标尺,从而规范网络秩序、保护群众合法权益。(据9月9日新华社报道)
按照这一司法解释,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另据最高人民法院发言人称,网民通过网络检举、揭发他人违法违纪行为的,有关部门应及时公布调查结果。即使网民检举揭发的部分内容失实,只要不是故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不属明知是捏造损害他人名誉事实而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不应以诽谤罪追究刑责。 相似文献
按照这一司法解释,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另据最高人民法院发言人称,网民通过网络检举、揭发他人违法违纪行为的,有关部门应及时公布调查结果。即使网民检举揭发的部分内容失实,只要不是故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不属明知是捏造损害他人名誉事实而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不应以诽谤罪追究刑责。 相似文献